辽宁出台措施加快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

发布时间:2022-08-03 09:58:59 | 来源:沈阳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林木

日前,辽宁印发《辽宁省加快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首次出台专门支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的重要文件。7月29日,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黄学利就《若干措施》的有关情况作介绍。

《若干措施》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结合辽宁数字产业发展基础,注重培育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发展优势产业、强化科技创新、推动政策创新、发挥部门合力,围绕引育市场主体、提升产业能级、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创新能力、营造发展生态等方面提出20项支持措施。

在引育市场主体方面,《若干措施》包括发展总部经济、壮大骨干企业、培育中小企业、鼓励制造业企业剥离成立软件企业等4项措施。重点以资金奖励方式,支持引入世界500强中的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以及全国电子信息百强、软件百强、互联网百强企业,支持省内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骨干企业、中小企业不断发展壮大,支持制造业大中型企业剥离信息技术研发应用机构,成立软件企业对外提供服务。

在提升产业能级方面,《若干措施》包括做强电子元器件及设备制造业、发展软件产业、加速培育电子商务平台、提升产业链、建设产业集群等5项措施。重点以资金奖励、补助等方式,支持我省具有较好发展基础的软件、集成电路装备等产业发展;鼓励龙头企业围绕产业链开展招商,积极引进上下游的生产或服务性企业,形成供需链条,提高本地配套率,增强产业竞争力;鼓励发展电子商务平台,支持国家数字商务企业、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实施的新模式、新技术应用项目。

在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若干措施》包括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融合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创新基础设施建设等3项措施。重点鼓励免费开放公共资源支持5G建设,发展通信产业;支持各领域数字技术标杆示范、典型应用项目;推动数字经济领域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平台载体建设。

在提高创新能力方面,《若干措施》包括强化关键技术攻关、加强标准建设、优化学科建设等3项措施。重点通过资金奖励、补助运行经费等方式,实施科技赋能数字经济发展计划,加大集成电路及装备、高端软件、5G应用、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和大数据、新型通信网络等相关领域法人科技攻关支持力度,支持科研机构和企业加强标准建设。支持高校与企业联合建设现代产业学院,鼓励职业院校新增智能控制、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等专业。

在营造发展生态方面,《若干措施》包括支持创新创业、加大人才支持力度、拓宽融资渠道、加大信贷支持、强化安全规范发展等5项措施。重点支持各类团队创新创业;通过实施“兴辽英才计划”、建立数字工匠培育库,引育人才;设立数字经济产业投资基金,建立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白名单”,支持数字经济产业园区和企业发展;加强对重点领域、重要设施及系统安全保护,强化对平台企业监管。

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黄学利表示,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发挥好数字辽宁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会同各部门落实各项惠企政策,统筹用好各财政专项资金,根据《若干措施》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或申报指南,完善措施执行方式,支持相关领域发展。同时,鼓励各地区研究出台招商引资、项目用地、人才引育、资金配套等系列政策,形成政策联动,释放叠加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