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心买安心退 线下购物也有“后悔权”

发布时间:2022-08-25 15:24:26 |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 作者:尹训银 | 责任编辑:林木

今年3月起,山东省济南市市场监管局倡导开展线下实体店“七天无理由退货”活动。如今,越来越多的商家主动参与,担当主体责任,开展无理由退货服务。目前,济南市共有3.22万家无理由退换货单位。今年1—7月,济南市已累计退货14.6万余件,退货金额达2900余万元。

放心买安心退

“退货时没有遇到任何障碍,我给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点个赞。”近日,因尺码不合适等原因,市民侯女士来到济南银座商城一服装柜台,很顺利地将为母亲购买的一件服装退掉了。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在济南银座商城看到,不少市民在购物。大厅内,醒目位置张贴着一张关于“30天无理由退货”的公开承诺,标明该店承诺30天无理由退货,自购物30日内顾客持购物小票在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情况下可以退换。

银座商城客户服务科经理王飞告诉记者,一般情况下,到线下实体店购物的消费者都是经过试穿,觉得合适才进行购买,退货的顾客比较少。有部分消费者购买后送亲朋好友,因尺码不合适或款式不喜欢,会到店进行换货、退货。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商城都会为顾客退货。

“去年夏天,一位老年顾客在我们商场里买了一双牛皮底的鞋,买回去放了1年的时间,也没舍得穿,等今年夏天再拿出来穿的时候,发现皮质底已经出现了裂纹。其实是因为牛皮皮质的特性,不能久放。老人拿鞋回到商场咨询。为了给顾客更好的消费体验,我们为其更换了一双新鞋。其实皮鞋已经超出了退换期,但我们仍然进行了换货处理,顾客也感到非常满意,还给我们写了感谢信,也因此成了我们的忠实顾客。”王飞说。

据王飞介绍,银座商城不仅可以7天无理由退货,甚至将时长延长至30天,同时推行“8分钟退换货”服务,即从顾客进店填退货单到退换货服务结束,8分钟即可办理完毕。同时,顾客平时提出的意见,工作人员都会逐个记录,从而改善服务质量。需要注意的是,也不是所有的商品都可以无理由退换货,比如卫生类等特例商品是不可退的,同时,退换还需满足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条件。

扩范围降标准

记者走访发现,承诺7天无理由退货的线下实体店以商场、超市为主,还包括文具店、母婴店、家电店、家具店等,涵盖多种业态。目前,多数商家选择退货时限不少于7天,部分商家将退货时间延长至30天。

“退一件货,留一线客”是济南市华联商厦多年来一直坚持的销售理念。济南市华联商厦售后部经理胡明云表示,华联商厦所有工作人员始终站在顾客的角度去思考,把方便留给顾客,把困难留给自己。在济南华联超市、百货,除名贵物品和针织内衣类外,其他商品只要在1个月内,顾客凭小票或者付款记录,就可以进行退换货。

除商场、商超类门店,在家电店、家具店等实体店也同样实行着“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政策。苏宁易购在推行退换货政策的同时,也在推行延保政策。“去年,有一位顾客在我们实体店购买了一台料理机,并买了2年的保险。但在第二年的时候,料理机出现了问题,我们为其进行了更换。此时,顾客认为,我们应当退还1年的保险费。为了增加顾客的满意度,我们退还了他1年的保险费用。”苏宁易购公共事务总监王淑君表示,在苏宁易购客户端下单,会有实体店的人去安装和维修,与线下消费服务一致。在推行退换货政策的同时,苏宁易购也让消费者享受到最大的优惠。

促消费稳增长

线下实体店“七天无理由退货”让消费者购物更放心、更温暖。倡导推行线下无理由退货,有利于促进消费品质提升,增强消费者的获得感,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促进消费增长。今年以来,市场监管部门制定印发了《推进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活动工作方案》,加强宣传引导、行政指导和示范引领,不断扩大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实施范围。

济南市市场监管局网络交易监管处副处长曹华表示,鼓励线下实体店自愿无理由退货承诺,这是给予消费者充分的选择权和后悔权,对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消费品质提升,增强消费者的获得感,营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激活消费潜力与活力具有重要的正向意义。在市场监管部门的宣传下,各个商家都在努力改善自己的退货服务,努力达到“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标准,提升顾客的购物体验,提高市场环境的安全度与经营者的诚信度,提升自身竞争力,同时,消费者的权益也得到更好保障。

8月16日,济南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需要无理由退货时,要注意了解无理由退货的范围、时限、流程等信息。同时发布的线下实体店“七天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指引还显示,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要在营业场所使用“济南市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统一标识。对此,曹华提醒消费者,选择无理由退货时应注意,保留好购物小票等凭证,凭此在规定期限内办理退货。要注意商品退货时限:配送类商品自消费者签收商品的次日起计算;自提类商品自经营者开具购物小票当日起计算。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如果并非用于自身正常消费需要或有违诚信原则,或存在恶意情形的,经营者有权拒绝退货。

下一步,济南市将加大对无理由退货单位典型经验的宣传推广,提升经营主体参入率和覆盖率,不断提升商品质量和服务品质,进一步形成企业自愿、多元参与、社会协同的良好格局,让消费更放心、购物更舒心、退货更省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