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数据支撑,提升镇江人民幸福感
发布时间:2022-10-11 09:05:47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辛文 | 责任编辑:乔沐“网眼看镇江争得新荣光”网络主题采风活动日前走进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的受理窗口,办证人员只需通过微信小程序,简单几步就完成了商品房转移登记的线上申请,很快后台的税务工作人员完成核税工作,有效提高办证效率,让群众少跑腿,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服务。
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了房产证,一家人终于可以在镇江安居乐业了!”来自河南的刘丽最近刚买了新房,通过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的“码上办”很快就拿到了产证,这让她非常开心。
据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推进落实省市“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提升新建商品房即时办证率,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镇江市住建局、镇江市税务局印发《关于在镇江市区范围常态化开展“拿地即开工、交房即发证”工作的通知》,推出镇江市“交房即发证”升级版。
据了解,2019年11月镇江在全省率先开展“交房即发证”工作以来,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将“交房即发证”所涉及的多项业务服务进行细化整合。这项工作,因为让开发企业和购房群众享受到改革红利和“交房即发证”政务服务新模式所带来的便利,得到了群众和企业的高度认可。并且,此项工作既是该中心为群众办实事项目,也是推进“一事联办”再提速、再延伸的重大改革举措。
此外,为了进一步提高“交房即发证”比率,彻底解决购房者因不能及时办证在落户、子女入学、资金周转等方面带来的不便,与该市住建、税务等部门联动,在原《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建商品房“交房即发证”实施方案》的基础上,要求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载明:“具备交付条件时向购房人提供不动产首次登记证明、购房合同及发票等办证材料,视为同意与购房人共同申请商品房转移登记”条款,以合同形式约束开发企业在房屋交付前须办理完不动产首次登记,真正实现“交房即发证”比率达到100%。
据了解,该局还推动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融合发展,授权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16家金融机构的137个网点代为开展不动产登记业务;实现不动产登记“同城通办”“跨城通办”“税费一次收缴、后台自动清分”等便民服务。推出商品房首次登记电子证书,推进企业不动产首次登记“零材料”、不动产登记电子签署技术和电子证照应用等;在全市行政服务窗口中也是率先推行执行“周六我在岗、服务不打烊”便民延时服务,更好的提升办事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