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卫中天(北京)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安保区域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2-11-30 10:38:29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辛文 | 责任编辑:乔沐1总则
1.1编制目的
提高特卫中天(北京)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卫中天”)安保团队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有效保障客户的生命财产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3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和涉外突发事件等。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特卫中天安保服务区域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本预案指导全司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1.5工作原则
(1)守法控制,减少危害。依法履行特卫中天安保服务职能,把保障客户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公司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并实行领导和管理责任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有效作用。
(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1.6应急预案体系
公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总体应急预案是全司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公司应对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
(2)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公司项目/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
各类预案将根据实际情况变化不断补充、完善。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公司管理委员会/总裁办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必要时派出工作组指导有关工作。
2.2办事机构
下设公司应急管理办公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2.3工作机构
公司项目/部门负责本区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对工作,相关类别的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的起草与实施,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决定事项。
2.4专家组
各级应急管理机构建立各类专业人才库,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专家,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运行机制
3.1预测与预警
各项目/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预测预警系统,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1.1预警级别和发布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划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预警信息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单位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和解除可通过广播、信息网络、警报器或逐人通知等方式进行。
3.2应急处置
3.2.1信息报告
特别重大或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项目/部门要立即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3.2.2先期处置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的项目/部门在报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有效处置,控制事态。
3.2.3应急响应
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要及时启动相关预案,由公司应急领导/办事机构统一指挥或指导有关项目/部门开展处置工作。
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需要多个项目/部门共同参与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由该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主管项目/部门牵头,其他项目/部门予以协助。
3.2.4应急结束
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3.3恢复与重建
3.3.1善后处置
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伤亡人员,按照规定给予抚恤或补助,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督促保险机构及时做好理赔工作。
3.3.2调查与评估
要对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形成专项工作报告。
3.3.3现场恢复
根据预设的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恢复重建工作。
3.4信息发布
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由公司管理委员会/总裁办决定发布信息的具体时机。
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通知、公告、新闻稿等(线上/线下)。
4应急保障
各项目/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等保障工作,保证应急救援的工作需要。
4.1人力资源
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能力建设,发挥骨干和突击力量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重要作用,同时提高应急救援装备水平,建立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机制。
4.2财力保障
要保证所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要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救助政策,要对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4.3物资保障
要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所需物资的及时供应、合理调配、安全送达,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与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4.4人员防护
要指定或建立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和程序,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人员安全、有序地转移或疏散。
5监督管理
5.1预案演练
各项目/部门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所属人员对相关预案进行演练。
5.2宣传和培训
要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防卫、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专业知识,要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5.3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对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据公司管理制度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6附则
6.1预案管理
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7附件
7.1应急联络通讯录
7.2应急预案通用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