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泉:推行“一三四”工作法 提升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管理效率
发布时间:2023-01-15 16:04:24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张美妮 | 责任编辑:林木2022年以来,陕西礼泉县严格按照中、省、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要求,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任务,推行“一三四”工作法,精准发力,靶向施策,为提升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效益、保证项目建设质量打下坚实基础。
围绕“一个目标”为乡村振兴注入“源头活水”
礼泉县坚持把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管理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主抓手,围绕提高衔接资金使用效益这个目标,从项目谋划、申报、入库、计划、实施、验收等环节入手,严格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和“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责任跟着资金走”的原则,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群众参与、阳光运作,规范筹措使用资金,确保衔接资金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最大限度发挥作用,实现绩效目标。聚焦项目库建设、项目管理、公告公示、资金监管、资产后续管护等方面,制定印发《礼泉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礼泉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礼泉县扶贫资产管护相关管理办法》《礼泉县扶贫资产管理调查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等政策性指导文件,为做好过渡期衔接资金项目管理提供根本遵循。
坚持“三化机制”为乡村振兴打造“闭环链条”
利益联结精准化。礼泉县由乡村振兴局组织相关行业部门通过实地勘察、入户走访等方式,确定发展前景好、效益明显的产业项目。项目建成后,村两委充分征求村民代表意见,通过“一评议一公开一公告”的程序,确定经营主体。由市场主体经营的,采取“保底分红+效益分红”的模式,签订分红协议,按照脱贫户、监测对象和一般农户分层级分比例实现全村全员收益。通过“订单生产、就业务工、反租倒包、托管经营”等方式,建立脱贫户和监测户参与奖补机制,鼓励就地就近就业创业,以保底分红、就业收入、参与经营的利益联结方式,带动脱贫户和监测户增收致富。
项目管理精细化。礼泉县实行补助到村衔接资金项目“三权分置”制度,即所有权归村集体,使用权归经营主体,收益权归全体村民,确保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优先收益。
验收方式精确化。项目竣工后,在开展项目自验合格的基础上,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对衔接资金项目进行验收,促进项目验收专业性和独立性,客观真实地评价项目建设内容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提高衔接资金的使用效益。
严格“四个公开”为乡村振兴蓄足“后劲潜能”
严格项目入库公开。礼泉县将科学规划项目作为实施好衔接资金项目的前提,严格按照“村级申报、镇办初审、县级主管部门审核、县级审定”的项目入库程序,村、镇、部门三级公示无异议后,县级审定、公告确认,并录入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严格资金安排公开。该县坚持把资金公示作为资金监管的重要手段,将资金安排分配、项目立项情况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推进信息公开及时全面准确。
严格项目实施公开。礼泉县按照分级分类公开要求,明确县、镇、村履行项目公开职责,将项目资金额度、资金来源、项目建设内容、建设时限、覆盖受益对象、项目实施单位和监督电话进行公开,在验收前后分别进行公告公示。
严格受益对象公开。该县充分发挥农户主体作用,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评定项目实施的经营主体和受益对象,并进行村级公示,确保项目受益对象精准。(供稿:礼泉县乡村振兴局 张美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