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魂不朽,浩气长存!汝州市举行叶光辉烈士骨灰安葬仪式

发布时间:2023-03-28 10:27:28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丁嘉俊 张少格 | 责任编辑:乔沐

青山埋忠骨,史册载功勋。3月27日上午,汝州市烈士陵园内挽联高挂、素花环绕,哀乐低回,气氛庄重肃穆。叶光辉烈士骨灰安葬仪式在这里隆重举行。  

汝州市委副书记韩玉科,市委常委、人武部政委司伟宽,市委常委、秘书长黄彬,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国朝,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剑奇,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温卫杰,市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二级高级警长王泉水,市政协党组成员张永振以及各乡镇街道和有关委局主要负责同志,社会各界代表,叶光辉烈士生前所在单位和同事代表,叶光辉烈士遗属代表等500余人齐聚烈士陵园,送别叶光辉烈士最后一程。 

道路沿线的群众自发走上街头,拉横幅、手持鲜花,眼含热泪,向英雄致以沉痛的哀思和崇高的敬意。

郁郁青柏掩忠骨,烈烈英魂诉长风,叶光辉烈士在亲人和鲜花的陪伴下缓缓走来,礼兵仪仗队迈着沉稳而悲怆的步伐,护送覆盖国旗的烈士棺椁,以最高礼仪送别叶光辉烈士走完这光荣的路程。

英魂安息,长眠于苍松翠柏之间。全体人员肃穆静立,献上鲜花向烈士告别,面向烈士纪念碑深深鞠躬,向烈士默哀,追忆着英烈的忠魂和壮举。

叶光辉,男,汉族,中共党员,1982年7月出生于汝州市,200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5年12月参加公安工作,生前任汝州市公安局临汝镇派出所副所长。2021年11月18日,为制止严重暴力犯罪,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突遭犯罪嫌疑人暴力袭击,壮烈牺牲,年仅39岁。

叶光辉同志牺牲后,先后被河南省人民政府评定为烈士,被公安部追授为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叶光辉烈士把生的希望留给群众,把危险留给自己,用鲜血和生命践行了“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是基层党员干部的优秀代表,是新时代党员干部的光辉典范。卫士赤诚解民危,热血忠魂耀千秋。斯人已逝,浩气长存,叶光辉烈士的英勇精神将永远激励广大公安民警继承遗志、弘扬精神,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继续完成英雄未竟事业。(文图:丁嘉俊 张少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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