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调解+云审,当场转账化纠纷

发布时间:2023-04-10 16:48:22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史佳明 | 责任编辑:乔沐

4月3日,河间市人民法院留古寺法庭采取“云审”网上调解的方式,在诉前阶段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纠纷案件,被告当场履行给付义务。本案即时结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采取“诉前调解+云审”的调解模式使得本案案结事了,实现了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案情简介

2022年3月份,被告陈某与原告刘某通过原告刘某父亲的介绍达成买卖机油的协议,原告将一批机油以6000元价格卖给被告,但被告收到机油后发现部分机油质量不达标,与原告的父亲交涉后,原告的父亲表示可以少给部分货款。但原告并不同意其父的说法,多次向被告催要无果,将被告起诉至法院。

调解经过

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李雁彬发现本案事实清楚,法律适用明确,原被告之间并无明显争议问题。为了减轻当事人的诉累之苦,李法官积极与原被告双方联系,争取在诉前阶段将矛盾化解。

当李法官与被告取得联系后,被告情绪十分激动,表示原告父亲与其是多年好友,没想到原告会为此事起诉。李法官对被告进行以案释法,表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原告已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自行作出民事法律行为。被告听了李法官的释法说理,表示由于部分机油确实不达标,自己同意给付其中达标部门机油货款5000元。

法官又与原告电话沟通,原告表示同意被告支付5000元货款,但是自己在外地工作无法回来。于是,双方当事人在李法官的帮助下登录了“云审”,通过网上调解的方式签署调解书,被告当即向原告转账5000元。本案即时履行,案结事了。

“诉前调解+云审”的调解模式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减少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在今后的工作中,河间法院将继续加大诉前调解的工作力度,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使得人民群众在每一件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作者:史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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