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多举措推进生态环境保护
发布时间:2023-04-17 16:59:01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张步雄 | 责任编辑:乔沐近年来,莆田市自然资源局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党政领导责任,发挥自然资源职能优势,以绿色发展为理念,狠抓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平衡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不断提高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科学决策和管理水平,全力推进美丽莆田建设。
强化空间布局,促进绿色发展。推进城乡区域共建共享,高站位做好城市规划布局,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逐步完善。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经市规发委研究通过,“三区三线”已通过自然资源部审查并作为建设用地用海组卷报批依据。组织编制木兰溪十里风光带两岸片区提升规划方案,推动“千古木兰溪,百里江山图,十里风光带”顺利实施。
强化绿色管控,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完成上级下达的2022年度1600亩补充耕地任务数和700亩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任务;会同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出台《关于开展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耕地保护和再利用力度。建立健全四级“田长制”责任体系,建设全市田长制信息系统,做法得到国家自然资源督察上海局认可及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发文推广。
强化海上执法,保护自然岸线。督促指导各县区强化岸线巡查,提高对违法用海行为的发现、制止和处置能力。将常态化执法与多部门联合执法相结合,海上打、陆上堵、出重拳、下猛药,严厉打击海上非法采砂、运砂等行为。除国家重大项目外,全面停止新增围填海项目审批,严格用海审批报批,自然岸线保有率达23.58%,达到省下达目标。
强化生态治理,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按照上级部门部署安排,督促指导有关县区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编制生态修复方案,通过采取生态重建、辅助再生、自然复绿等措施,加快推进我市历史遗留矿山治理。让矿山重新返绿,持续改善我市生态环境。
强化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结合重要时间节点,通过设立法律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悬挂条幅、分发宣传册等贴近民众的方式,深入学习和宣传《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自然资源领域有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工作。联合媒体开设“自然资源保护与管理”专题,通过图文信息、普法微视频等方式对《莆田市城市生态绿心保护条例》、《莆田市山体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专业性、有效性,引导公众树立生态保护意识,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者:张步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