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法改革 | 有潜在履行能力但短期无法履行?不怕,法院帮你想办法

发布时间:2023-05-10 15:50:37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夏倩茹 | 责任编辑:乔沐

自新冠疫情以来,部分企业受到一定影响,经营困难,欠债后被诉至法院,短期内无资金履行,若是此类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企业的银行账户会被冻结,且法院的限高、失信等强制执行措施或成为“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考虑到疫情后各行业经济恢复需要一定时间,为服务“拼经济、搞建设”的工作目标,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创新工作机制,积极为欠债企业减轻负债,为及时履行债务的企业修复信用,让其轻装上阵,推出了买卖合同纠纷“一件事”&“执前督促+和解”特色司法服务,即在案件进入执行前,为有潜在履行能力但短期无法履行的企业提供便捷式、套餐式、自愿式的双向履行方案,在不损害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给败诉方企业提供多元化的还款服务,打好纠纷调处、多元化解的“执行调解牌”。

该机制实行后,出现了一大批成功案例,履行成功率高达70%,履行到位金额达数百万元。

 

案例一:给欠债企业提供“自愿调解服务”

四川某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与西安某汽配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双流法院依法作出民事调解书,确认西安某汽配有限公司需于2022年10月31日前支付货款4万余元,但该公司至2022年12月仅支付3万余元货款,未完全履行生效调解书确认的履行义务,四川某汽车配件有限公司遂向双流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经了解,双方均有再次达成和解协议的意愿,法院便委派第三方调解组织——一带一路商事调解中心执前督促与和解工作室组织双方再次达成了新的和解协议。

2023年1月8日,西安某汽配有限公司将最后一笔款项支付到四川某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的账户中。至此,该案履行完毕。

案例二:给欠债企业提供“提前还款咨询”

“您好,贵公司在双流法院还有一件诉讼案件的生效法律文书未履行,请问多久有空来法院谈谈如何履行?”接到这样的来电,四川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感到十分诧异,公司在双流法院的诉讼案件虽于2022年生效,但他们并未收到案件已经进入执行的通知,为何法院会在执行前提前与其沟通履行事宜?

经询问得知,双流法院在收到申请人成都某商贸有限公司提交的强制执行申请书之后,了解到该公司已履行了部分义务,为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法院立即委派了第三方调解组织——一带一路商事调解中心执前督促与和解工作室联系上双方当事人,目的是让案件在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前,给双方当事人再提供一次和解履行的机会,若双方此次能达成新的和解协议,原告将撤回本次强制执行申请,案件便可以暂时不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四川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立刻与成都某商贸有限公司联系,同时达成了新的和解协议并及时履行完毕。2023年1月9日,成都某商贸有限公司撤回了强制执行申请。

案例三:给欠债企业提供“还款选择套餐”

双流某经营部与四川某家具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双流某经营部申请强制执行,但四川某家具有限公司暂时没有足额资金履行法律义务,一时间陷入了困难的境地。

了解此情况后,双流法院随即委派第三方调解组织——一带一路商事调解中心执前督促与和解工作室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在了解到双方均有和解意愿,且四川某家具有限公司也已履行了部分义务后,立即向双方当事人提供了几套履行方案供其选择。双方经协商达成了新的和解协议。(图文:夏倩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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