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认真落实新工作规程提升自然资源违法案件办理效能
发布时间:2023-05-11 17:00:14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贾志超 凌亮 唐帆 | 责任编辑:乔沐2022年11月1日起,自然资源部印发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查处规程》)正式施行。《查处规程》的实施能进一步强化执法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规范立案查处工作,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进自然资源执法制度建设。
针对新《查处规程》的重大调整,双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结合当前耕地保护工作和新的“三区三线”国土空间规划,研判具体工作中的痛点难点,提出针对措施,努力提高执法查处水平,提升执法效能。
一是紧盯政策变化,及时学习消化
双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高度重视新《查处规程》的学习和落实,第一时间和成都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对接,第一时间领取《查处规程》,积极参加自然资源部组织为期2天的集中培训。
二是给基层配齐硬件设备,更新软件数据系统
为方便镇(街道)工作人员高效开展自然资源执法工作,双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给每个镇(街道)配备安装有国土掌图数据库的执法平板电脑。在和行业主管部门签订保密协议后,给所有执法平板电脑更新了最新的“三区三线”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并组织了相关人员参加掌图系统操作培训。
三是配齐专业力量,提高办案质量
自然资源领域案件涉案金额大、办案周期长、牵涉主体多,当事人申请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救济手段的概率高。为提高办案质量,双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与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协议,律师分别驻执法中队和驻局机关办公。所有执法案件均需驻执法中队律师审核,重大案件需驻机关律师审核。为准确测量涉案地块面积和矿产资源方量,聘用专业测绘公司,为每宗涉案地块进行现场测量,出具有法律效力的面积测绘报告和方量测绘报告。
四是认真落实办案流程,提高执法效能
双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认真落实新《查处规程》要求,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大制度。对于逾期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于违法占用农用地、违法采矿达到刑事追诉标准的,依法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查办。
下一步,双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继续以学习和落实新《查处规程》为抓手,进一步完善执法流程,规范执法工作。同时,加强对镇(街道)自然资源执法人员的指导,加大与行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法院的联系,以真正“长牙齿”的硬措施,为守牢耕地保护红线保驾护航。(图文:贾志超 凌亮 唐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