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双说法:爱情?还是骗局?!
发布时间:2023-05-23 11:00:30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蒋颀 | 责任编辑:乔沐谈恋爱最怕遇到什么?渣男?渣女?是婚恋骗局!让你爱到深处、不可自拔、付出一切、倾家荡产,最终ta却音讯全无……
近年来,假借“恋爱”之名诓骗巨额钱财的诈骗案件屡见不鲜。近日,双流法院对两起涉婚恋诈骗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依法判决两名涉案被告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和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和五万元。
案例一
“你好呀,我叫仁某某,现任某国企单位部门总监,教育背景是双一流高校,收入为60-80万/年。目前已被某名牌大学大学“经济管理国际化总裁班”录取。因为我银行卡的675万余元资金被冻结了,想问你借点钱应急可以吗?”敷衍的虚假套路,却不止一人受骗……
2019年10月至2021年4月,仁某通过虚构身份、简历、工作、家庭背景等信息,在网络上相继认识并骗取刘某某、杨某二人与其确立男女朋友关系,并在确立关系后,通过虚构自己银行卡被冻结,涉嫌犯罪被调查、涉嫌走私需交罚款等理由向刘某某二人进行诈骗,共计骗取二人人民币219 250元。后刘某某母亲到双流区公安分局派出所报警称其女儿被“男友”诈骗,民警遂将当事人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
双流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被害人钱财219 250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系数额巨大,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被告人仁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判决被告人仁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对被告人仁某诈骗所得的赃款依法予以追缴后发还被害人。
案例二
“我是一名退伍军人,现在在成都和重庆承包工地……”单身人士、身份可靠、甜言蜜语……这一切都让她以为自己有幸遇良人,奈何窗户纸下,“良人”却是“骗子”……
2020年4月,张某通过网络认识了蔡某某,并隐瞒其已婚事实与蔡某某确定恋爱关系。“恋爱”中,张某虚构自己是退伍军人,在成都和重庆承包工地,使得蔡某某对其信赖有加。随后,张某又虚构自己已转业成为警察,并捏造其战友和妹妹等人物(实际系张某操控微信账号与蔡某某母亲周某某进行聊天),进一步取得蔡某某及其家人的信任。期间,张某也以工地开工需要资金、家人生病等为由陆续向蔡某某借钱达110 400元。2021年7月,蔡某某及其家人多次要求张某还钱,但张某因将钱款肆意挥霍而无力偿还,遂拉黑蔡某某等人,使其无法联系上自己以躲避追款。2022年1月,民警将张某挡获归案。
双流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10 4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被告人张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判决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对被骗赃款人民币88 900元继续予以追缴后退赔被害人蔡某某;对被骗赃款人民币21 500元继续予以追缴后退赔被害人周某某。
上述两案的审理,彰显了法院对婚恋诈骗犯罪行为依法进行严厉打击的力度,有效保护了群众财产安全,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婚恋诈骗的警觉防范意识。
双双说法:两案中,被告人均是通过网络与被害人结识,并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方式,骗取他人钱财,其行为不仅造成被害人及其家人经济损失,也严重伤害了被害人及其家人感情,同时也触犯了法律,构成了诈骗罪。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由此可见,以恋爱交友的名义骗钱是否构成诈骗罪,就必须满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骗取数额较大财物”三个条件。如果是正常的恋爱关系常情侣之间借钱或者为了获取对方芳心,自愿赠与财物的行为则不构成犯罪;如果对方只是以谈恋爱为名,实质上是为了诈骗钱财,其行为则构成诈骗罪。
法官提醒:婚恋诈骗常见的有三种套路:一是甜言蜜语博爱怜,用尽花言巧语抓住受害人的心,再以二人的爱情投资等为由骗取受害人钱财。二是悲情苦肉引同情,在聊天过程中通过叙说自己的苦情故事,使用苦肉计,讲述自身悲惨境遇等骗取受害人的同情,再以需要各种开支为由向受害人索取钱财。三是奢靡炫富找合作,通过晒奢侈生活照、存款单等骗取受害人的信任,再以有好生意一起赚钱或者生意失败需要钱等理由诱骗受害人转账汇款以实施诈骗。
骗子的“完美恋人”包装只是层层套路,最终目的都是为了骗取钱财,恋爱中的男女难免因为情到深处而深陷其中,为避免上当受骗,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防止落入“圈套”,一旦涉及金钱交易和账户转账时,必须提高警惕,谨防受骗,一旦发觉遭遇诈骗,应当妥善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据等证据,及时报警求助。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作者:蒋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