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审判“一件事” | 双流法院在全市率先审结首批试点破产案件 化解债务约4.5亿元 多年烂尾楼盘重获新生
发布时间:2023-05-29 09:34:24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黎莎 | 责任编辑:乔沐双流法院于2023年5月25日裁定终结某建筑公司破产清算案,系全市首家审结首批破产试点项目的法院。
成都某建筑公司2009年通过招拍挂方式成功竞得位于成都市双流区一宗约11亩商服用地,以开发商身份开发建设某房产项目。该公司长期以来内部治理混乱、公司财务混乱、往来款项“左手转右手”现象突出,法定代表人还因合同诈骗罪服刑数年。该房产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因土地尚未整合、违规“商改住”等问题,埋下诸多隐患,加之法定代表人大量高额、高息融资,试图以房抵债,最终资金链断裂。2013年底,该房产项目停工,成为当地有名的烂尾楼。进入破产程序后,双流法院本着“多重整、少清算”的原则曾指示管理人进行意向投资人的预招募,但最终预招募程序失败。
2022年9月,该项目被确定为成都市首批适用破产程序化解房地产停工矛盾的试点项目。同年,双流法院“火凤凰”破产工作室成立。承办法官重新组织管理人梳理审视了该项目情况,在分析了股权转让、管理人续建、资产整体转让模式各自的利弊及可行性后,从尽快复工复建、盘活项目、维护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等角度,选定了资产整体转让的清算模式作为办案方向。在双流法院的强力指导下,管理人加快了办案进程,三次提请法院确认无争议债权,启动项目资产评估及工程质量鉴定,2022年11月21日组织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顺利高票通过了对外整体出售资产的变价方案;2023年3月11日,项目整体资产通过阿里资产在100轮竞价后成交,成交价7838.11万元,溢价1200余万元;2023年3月28日组织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再次高票通过了破产财产分配方案;2023年5月12日,项目资产买受人提前付清了全部价款。目前,管理人已经与买受人做了资产交接,买受人正加紧组织人力物力于6月初复工续建,历经近十年后,这一位于双流中心城区的闲置资产,终于重获生机。
典型意义
本案作为全市首批破产试点项目,具有一定代表性。双流法院认为在处理商业类房地产破产案件中,需仔细甄别项目到底是否存在重整、挽救价值以及是否存在“保交楼”民生问题,不能一味仿效住宅类房产走重整路径,当断不断反受其乱。本案中,破产人某建筑公司停业时间长、企业财务混乱、违规操作普遍,基本不存在行业竞争优势,不具有重整、挽救价值。在双流法院与管理人及时甄别购房人身份后,为尽快打破僵局,消除投资人顾虑,在新冠疫情结束,房地产市场前景复苏的关键时间节点,采取资产整体转让的方式,有效实现了有价值资产与债务、风险相剥离,接盘的企业可以轻装上阵,快速盘活“烂尾”项目,从而弯道超车同样实现复工复建目标。同时,在本案办理过程中,双流法院大力采用“火凤凰”破产审判专业审模式,运用高效便捷的智破平台辅助管理人履职,均起到了积极的示范效果,体现了人民法院的担当、作为与远见。某建筑公司破产清算案的圆满处理,充分保障了100余户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化解了债务约4.5亿元,让双流中心城区已经闲置了近十年的不良资产吐故纳新、重获生机,不仅维护了双流的城市门户形象,更是生动诠释了适用破产程序能够有效化解房地产停工项目的社会矛盾,助推法治化宜商环境建设。(作者: 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