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发展根基 构建防范体系 ——靖远县人民检察院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侧记

发布时间:2023-06-19 11:02:14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靖远县人民检察院 | 责任编辑:乔沐

近年来,靖远县人民检察院以持续抓好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通过“家庭监管个性化、法治宣讲制度化、社会综治体系化、网络监管规范化、政府保护全面化”,推动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走出了一条具有检察特色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之路。

家庭监护个性化让家成为孩子温暖的港湾

靖远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将家庭教育工作贯穿于办案的始终,针对未成年人犯罪主要由于家庭教育不当、监护不全面、不到位、过度溺爱等成因现象,结合涉案未成年人的性格特点、犯罪原因,制发《督促监护令》79份,收到了较好的效果。结合法治进乡村,进社区活动以及学校主题班会等,开展“把爱带回家”、“暴力和沟通”等系列家庭教育讲座,为家长讲授法律赋予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引导家长学习行之有效的教育方式,促进家庭和谐,让家成为孩子温暖的港湾。

法治宣讲制度化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靖远县人民检察院发挥法治宣讲的释法说理作用。聘任28名检察干警担任中小学及幼儿园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进社区146场次,走进108所学校,覆盖师生11.8万余人,同时发放法治宣传册和调查问卷16000余份,提高了学生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增强自身免疫力。运用“法治”和“心理”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多元化宣传教育活动。针对校园欺凌、性侵、未成年人学生被介绍卖淫、租用未成年人QQ号、微信号进行网络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热点问题,开展法治宣讲,宣传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引导学生保护自己,远离犯罪。加强未成年人的心理教育,开展“心理护航、健康成长”、等心理健康讲座,将法治教育与心理教育相结合,促进未成年人健康快乐的成长与学习。紧抓“六一儿童节”、“国家宪法日”等特殊节日,以“检察开放日”、“模拟法庭”、“宪法宣誓”等活动18场次,让师生“零距离”感受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社会综治体系化构建“共建共治共赢”新格局

靖远县人民检察院全面推行强制报告和入职查询制度。积极沟通协调,联合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督促有关部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严格履行报告义务,建立教职员工等特殊岗位入职查询性侵害等违法犯罪信息制度,促进强制报告和入职查询制度真正落地,构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防火墙”。加强对未成年人权益维护的法律监督。联合教育部门,定期深入学校了解情况,针对存在的监管不到位、职能有缺失,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部门和学校及时整改,织密织牢第一层“防护网”。将办案与监督有效融合,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发出社会综合治理《检察建议书》4份,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持续做好涉案未成年人的心理辅导和社会帮教工作。秉持“双向保护”理念,通过对涉案未成年人家庭及成长轨迹的调查,进行必要的心理干预和辅导,并针对不同家庭制定个性化家庭教育指导,对困境儿童除了支持起诉外,进行各类社会救助、司法救助工作,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利益,截止目前已有14名罪错少年被大学录取。

网络监管规范化为未成年人营造清朗的网络环境

靖远县人民检察院从严惩治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通过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督促堵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漏洞,促进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针对“网瘾”少年,向网吧监管部门发出了《检察建议书》2份,督促网吧监管部门加强对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监管,加强日常检查和巡查,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对发现的问题依法处罚,及时整改,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全力净化靖远县文化市场。针对网络监管不力,制发《检察建议书》2份,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对网络安全的监管,净化网络空间,为未成年人营造清朗的网络环境。

政府保护全面化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靖远县人民检察院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以依法监督的“我管”促职能机关依法履职的“都管”,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出台《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推动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由零散单一治理向综合治理方向迈进。联合16个县直部门开展强制报告制度“六进”活动,联合表彰先进,推进强制报告制度落实见效。联合制发《靖远县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协作机制》,《靖远县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细则》等会签文件,整合多方力量,形成齐抓共管机制。在县青少年活动中心挂牌成立“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专门机构,实现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密切配合,无缝衔接,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联合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良好工作局面,全力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有效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图文:靖远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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