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法院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当庭支付解决企业燃眉之急

发布时间:2023-08-09 10:59:02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祁常鑫 | 责任编辑:乔沐

灵武市某工贸有限公司与甘肃某防水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景泰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前调解,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达成和解,被申请人当场支付货款,案件调解结案,切实实现了让当事人“最多跑一次”的司法服务目标,为企业解决了“燃眉之急”。

原告系生产胶粉产品的企业,2023年4月10日,被告在原告处购买胶粉101649元,同时提出暂时无法向原告支付货款,但可出具欠条一份,被告予以答应,但提出被告必须尽快支付货款。因原告企业资金周转出现困难,多次向被告索要欠款,但被告总以各种理由推脱,原告无奈将被告诉至法院。

经审查,该案案情较为简单,事实清楚,涉案标的较小,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联系双方当事人,向原、被告释明诉前调解方式的优势后,安排双方到法院调解室见面调解。案件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反复释法析理,以诚信合作为切入点,建议彼此换位思考,结合原告灵武市某工贸有限公司的实际经营困难,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细致地引导劝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握手言和,由被告甘肃某防水工程有限公司给付原告灵武市某工贸有限公司货款101649元,并当场履行,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称赞。

景泰县法院立足审判职能,进一步提升司法服务水平,注重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对涉及企业等相关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结,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作者:祁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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