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小检普法|酒后驾车锒铛入狱 丢了工作追悔莫及(第1453期)
发布时间:2023-08-25 10:18:11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姜华祥 | 责任编辑:程泽年近40岁的刘某某,在事业单位工作,为出行方便考虑,购买了一辆二手轿车,用于上下班、接送孩子、走亲访友,一家人其乐融融,幸福美满。
周末的晚上,刘某某与几位朋友聚餐,高兴之余喝了很多酒,饭后乘出租车回家休息,将自己的车停放在停车场。半夜10点多,妻子给刘某某打来电话,说聚餐结束让刘某某前去接送。刘某某的家离饭店很近加上刘某某已饮酒,正常情况下应打车去接送,但刘某某心存侥幸,觉得已是半夜,街上行人和车都少,交警不会出来查酒驾,便自作聪明、舍近求远,打车来到停车场,将自己的车开到饭店,然后将妻子与其朋友先后送回家。当刘某某独自开车返家途中,突然酒力发作、意识模糊,他将车开到路旁绿化带内停下,便在车内呼呼大睡。
接到群众报警后,交警到达现场将刘某某唤醒,发现其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检验鉴定,刘某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230mg/100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且具有从重处罚情节。最终,刘某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决后,刘某某被开除公职。
案例启示
刘某某法律意识淡薄,对酒驾、醉驾行为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存在侥幸和放纵心理。碍于面子,舍近求远,酒后驾车,既触犯了法律锒铛入狱,又丢了工作追悔莫及。
检察官在这里提醒大家:要以案为鉴,以例为诫,自觉遵纪守法,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心存侥幸”只能害人害己还会害了家庭。(姜华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