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审判“一件事 ” | 注意看→成都双流正式受理“审转破”案件
发布时间:2023-08-31 10:47:57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伍敏 | 责任编辑:乔沐8月30日,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2023)川0116破申20号裁定书,裁定受理李某某对四川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据悉,该案系双流法院受理的首例“审转破”案件。“审转破”案件是指在债权人起诉债务人的审判程序中,人民法院发现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的债务人存在破产原因,且法院对其破产案件依法具有管辖权,进而引导债权人提起破产清算申请、移送破产程序的案件。
抽丝剥茧初现端倪
2023年7月18日,双流法院受理了李某某等诉四川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承办法官在审理上述案件时发现汽车公司未在工商注册地办公,其法定代表人也下落不明。李某系网约车司机,与其他7名司机共同在该公司挂靠经营网约车业务,期间均未收到公司应支付的劳务费及车辆押金等款项。承办法官在了解基本案情后,抽丝剥茧,通过关联案件查询,发现法院存在已审结并生效的与本案高度类似的案件,同时发现该公司有8件作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执行标的总额为3.2余万元,而该公司银行账户仅有存款5000余元,亦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
积极引导申请破产
承办法官遂及时与双流法院“火凤凰”破产工作室沟通并共同审查,认为该公司存在较多未清偿债务,且无清偿能力,符合破产原因;同时符合法院破产管辖范围;在合同纠纷一案中,李某某向法院提交了《合作经营协议》、债务人公司出具的加盖公章并载明欠付金额的欠条等证据,债权债务关系清晰、明确,与法院此前已审结的涉债务人公司的诉讼案件高度类似,能确认李某某是债务人公司的债权人。随后,承办法官积极与原告李某某沟通,向其释明该公司在法院的在执案件情况、法院掌握的财产状况,并告知其合同纠纷案件的下一步工作进展及判后执行预估,引导李某某申请该公司破产清算。李某某在考虑后接受了法院的建议,于2023年8月9日向法院提交了破产申请书。
“审转破”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
传统民事诉讼案件中,原告除需缴纳诉讼费、公告费等外,若被告下落不明,还需公告,耗费大量金钱成本和时间成本,还可能形成程序空转,难以实现当事人的诉求。人民法院通过在审判程序中及时发现具备破产原因的债务人企业,引导原告自愿申请“审转破”能够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节约维权成本,还能切实防止程序空转,有效深化诉源治理效果,健全市场主体退出机制,保障债权人的公平受偿权,实现突出矛盾纠纷“源头解决”“实质解决”,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法治力量。(文字:伍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