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爱封存 无痕回归——牙克石市人民法院召开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3-09-15 11:10:30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梁晓莉 刘子楠 杜城 | 责任编辑:乔沐

为贯彻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优先保护,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2023年9月7日上午,牙克石市人民法院邀请牙克石市人民检察院、牙克石市公安局、牙克石市司法局相关工作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共同召开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座谈会,会议由牙克石市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秦菁芳主持。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工作自施行以来的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交流及发言,大家表示未成年人是身心发育尚未成熟的特殊群体,具有特殊的生理和心理特征,未成年人罪犯虽然触犯法律被判处刑罚,但是犯罪记录的存在,会给被判处刑罚的未成年人在升学、就业、生活等方面带来一些消极影响,所以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尤为重要,落实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能够切实的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会上,牙克石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卢金鑫通报了牙克石市法院自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实行以来,对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未成年被告人按照犯罪记录封存法律规定,在未成年人罪犯的诉讼档案卷宗封皮上加盖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专用章,并在电子归档目录中作明显标识。在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归档时,档案卷宗管理人员在未成年罪犯名字处作进一步明显标识,切实保障对相关犯罪记录做到依法予以封存。同时注重加强档案卷宗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学习与培训,严格执行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除司法机关因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外,对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情况依法予以封存。

下一步,为了更好的贯彻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工作,与会人员共同学习和讨论了“两高两部”《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通过此次座谈会,牙克石市人民法院与牙克石市人民检察院、牙克石市公安局、牙克石市司法局联合建立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工作联动机制,设立专人专岗负责此项工作,减少犯罪“标签效应”对未成年人负面影响,促进未成年人“无痕”回归社会,真正的维护好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用司法力量助推全社会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图文:梁晓莉 刘子楠 杜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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