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通过创新“三个一”工作机制有效防控金融风险

发布时间:2023-09-25 09:42:17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辛文 | 责任编辑:乔沐

承德市创新打造“三个一”工作机制,即建立一个防控体系、健全一项筛查机制、织密一张处置网,有效防控金融风险。截至目前,承德市攻坚战期间列入省挂牌督办的1个重大风险点和19个一般性风险点于2020年底已全部完成销号。2022年以来承德市未发生非法集资行政、刑事案件,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一、全面建立市县乡村四级防控体系。依靠群众解决问题是“枫桥经验”的精髓,承德市深入践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防范非法集资触角深入到基层一线,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与市公安局建立联动机制,将防范非法集资工作纳入综治员、基层警员日常工作中。指导各县(市、区)建立三个微信群:由各县经侦大队和县域派出所所长为成员的微信群;由派出所所长、乡镇分管领导、乡镇工作人员、村委成员、综治员为群成员的微信群;由村委成员、综治员、村民为成员的微信群。制定走访巡查、隐患排查、警示宣传“三张清单”,形成“市、县(市、区)牵头负责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公安经侦大队工作人员-乡镇(街道)牵头负责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派出所工作人员-乡镇(街道)网格员-村民”双向传导机制,每年对相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不定期发布预警提示、政策宣传材料,优化举报奖励制度,将网格员发现的举报线索纳入奖励适用范围,以奖代补,鼓励网格员发挥好贴近一线的耳目作用,做好防范非法集资政策宣传,并及时发现非法集资线索。截止目前,滦平县、兴隆县已有效化解涉嫌非法集资风险隐患线索2条。

二、建立健全非法集资预警筛查机制。按照对金融风险“坚持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的工作要求,承德市根据非法集资活动行为特征,借鉴公安机关对办理此类案件的特点及经验,合理利用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资金交易异常行为监测的便利条件,2019年以承德市金融稳定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向驻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下发了《承德市非法集资筛查预警机制(试行)》,包括组织领导、筛查方式、工作步骤及责任分工、工作要求四部分内容。2022年根据结合防非处非新形势、新特点,借鉴相关文件,对原《机制》进行了修订,修订稿包括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分工及流程、工作要求四个部分,并结合非法集资特征,制定了《非法集资监测预警模型识别点》,识别点在原模型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账户资料上的识别点、资金交易上的识别点、行为上的识别点,同时将原统计表调整为统一模板的分析报告。自机制建立以来,累计筛查符合模型的线索295条,经分析研判移交公安线索11条,其中1个账户因涉案被公安机关立案,另1账户疑涉案被公安机关止付并查询。

三、进一步织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网。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涉及面广、处置时限长、过程复杂,需要行业主管部门、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司法部门通力配合,形成合力。为进一步扩大行业覆盖面,形成有效处置力量,在原有成员基础上,率先将市国资委、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局、市交通局纳入承德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覆盖国有资本、文化旅游、交通等行业,形成防范工作行业基本全覆盖、处置过程全链条的工作格局,有效填补了空白行业,进一步扩大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覆盖面,有力的保障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全流程、全领域、全时空的工作措施,切实维护承德市经济社会稳定。(承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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