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好“护薪人”,让劳动者不再“忧薪”
发布时间:2023-10-17 13:59:01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祁常鑫 | 责任编辑:乔沐9月18日,景泰县人民法院驻县综治中心诉调对接工作站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25起农民工讨薪案件,零成本高效率化解纠纷,最大限度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2022年11月,景泰县某工程公司将自己位于景泰县草窝滩镇的工程承包给被告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张某为代表的25名农民工受雇于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从事工程建设,因每人从事的岗位及分工均不同,故双方约定的工资数额均不同,后被告因各种原因工程停工,二被告共欠25名农民工劳务费39余万元,25名农民工在多次催要无果下,诉至景泰县人民法院。
景泰县法院驻县综治中心诉调对接工作站在接手案件之后,积极联系二被告公司了解情况,二被告称不支付劳务费的理由是对于原告提供的工资表及数额不予认可,原告也未在该工资表中签字认可。为减轻农民工诉累,承办法官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景泰县人民检察院也通过支持起诉参与诉前调解工作。在调解过程中,二被告公司对于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认可,加之农民工着急讨薪的激动情绪,承办法官首先全力做好讨薪农民工的思想工作。
农民工讨薪心切,情绪激动地说:“难道我们辛辛苦苦打工的血汗钱就要不回来了吗?这个公司就是在耍赖……”
二被告公司代表态度强硬地说:“农民工现在就仗着人多,动不动就到县政府大门口信访闹事,他们说有他们的工资就得给他们吗?拿出证据来,我们就给!没有证据,爱找哪找哪……”
鉴于二被告公司工程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缺失,劳务合同签订不规范、不严谨,农民工只知道干活,缺乏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农民工领工自己制作了工资表,但未经公司签字确认。针对这些情况,诉调对接工作站法官会同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多次深入欠薪企业,进行沟通协商,督促原被告双方对农民工务工人数、完成工程量及工期等进行仔细核算,最终核算清二公司共欠25名农民工工资总额约39余万元。为妥善化解双方矛盾,承办法官从责任、法理、情理等角度积极与二被告公司负责人沟通,引导被告换位思考,理解劳动者生活的不易,并重点讲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劳动法》中对欠薪行为惩戒的相关法律规定,告知二被告公司负责人拖欠农民工工资将承担的法律后果。
最终,经承办法官多次协调、陈述利弊、讲法说理,25名原告与二被告公司负责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二被告公司负责人承诺拖欠25名农民工的39余万元劳务费于2023年11月30日前全部付清。至此,一起涉及25名农民工追索劳务报酬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据悉,截止10月1日,二公司已支付部分劳务费共计14万元。
景泰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永恒主题,在办理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时,坚持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坚持把诉前调解挺在前面,以“调”促“和”,形成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减轻当事人诉累、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以高效便民的诉讼服务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当好农民工的“护薪人”,让劳动者不再“忧薪”,以实际行动和扎实成效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身边的公平正义。(图文:祁常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