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发生事故后逃逸,竟让又回到事故现场?
发布时间:2023-11-09 16:29:13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高磊 王承宇 | 责任编辑:乔沐“交警同志你好,有一辆白色轿车撞到我的车逃逸了,现场有肇事车辆的保险杠还有车牌被撞掉了,然后肇事司机又回到了事故现场,被控制住了。”接到报警后,交警四支队五大队白冰立即出警。
11月5日7时40分许,董某某驾驶豫PW***0小型轿车行驶至紫荆山南路与滨河路口遂即将车停在路边等人时,突然,被一辆沿紫荆山南路由南向北行驶的豫A5***5号(驾驶人:李某某)的小型轿车迎面撞上,致使豫PW***0号小型轿车受损严重。事故发生后,李某某并没有下车,而是先逃离事故现场驾车沿紫荆山南路向北行驶了几百米,将车停在路边的工地上,之后下车查看时发现自己车的前保险杠还有车牌被撞掉了,随后便又拐回到事故现场找丢失的保险杠还有车牌。回到现场后,董某某和他的儿子发现李某某正在将保险杠和车牌拿回,董某某闻到很重的酒味,就问到李某某是不是肇事司机,李某某称自己是来捡废铁的,然后神色慌张转身就跑,董某某立即追赶并将李某某控制住,随后报警,交警四支队事故大队执勤民警以最快的速度出警将李某某带到交警队做进一步处理。
经初步核查,李某某所驾车前部与董某某所驾车左后侧门相撞,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董某某拨打了电话报警,交警赶到现场后,发现李某威有酒驾嫌疑,经检测,李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4.48毫克/100毫升,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警四支队依法认定,李某某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应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董某某驾车无违反交通法规之行为,不承担此次事故责任。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交警四支队特别提示:酒驾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大、安全风险突出,不仅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威胁他人生命安全,而且是挑战道德、法律底线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图文:高磊 王承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