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安县公安局“三个强化”推进涉案财物规范化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3-11-16 10:16:48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辛文 | 责任编辑:房家明为实现涉案财物规范化管理,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农安县公安局将规范涉案财物管理作为法治公安建设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持续推进涉案财物规范管理工作,着力提升涉案财物集约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水平。
强化涉案财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培训。法制大队定期组织民警认真学习《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教育引导民警强化法律意识和程序意识,明确涉案财物由谁管理、怎么管理,解决基层单位“不会管”的问题。
强化涉案财物排查清理。聚焦涉案财物领域执法突出问题,依托涉案财物管理系统开展涉案财物清理整治专项行动,针对已结刑事案件、已结行政案件、违反规定处置、特定物品、原主不明物品、信息不明等易发生处置不规范的问题,设定排查摸底、集中清理、检查验收三个定期专项巡查环节,全面排查整改涉案财物入口、管理、处置环节存在的执法顽瘴痼疾,将涉案财物管理纳入日常执法监督考核,对执法财物管理情况实施“日巡查、周通报、月排名”,有效推进涉案财物管理处置工作系统化、规范化。
强化完善涉案财物管理机制。明确基层办案单位负责人为涉案财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法制员是具体责任人,办案民警为直接责任人,警务保障室涉案财物管理中心民警为物品保管责任人,责任到人,强化监督。有涉案财物扣押过程必须由办案民警登记台账签字、再由专员核对后录入涉案财物管理系统,县局规范建设涉案财物存放室,全局办案单位扣押的所有涉案财物统一送至集中存放室统一保管存放,由涉案财物中心保管员进行对涉案财物管理系统登记核对相一致,开具收讫凭证,确保涉案财物各个环节不出现任何问题。推行法制前置审核,法制审核民警在审核案件卷宗前,围绕涉案财物扣押、保管、处理、平台录入等关键环节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的案件不予审核,并将发现的涉案财物管理问题记入民警个人执法档案,及时发现涉案财物管理问题,跟踪整改落实,及时消除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