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车闯卡逃避过路费法官提醒您:别打歪主意!
发布时间:2023-11-22 16:23:15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祁常鑫 | 责任编辑:乔沐一些车主在驾车出行的时候,耍小聪明,采取各种方式少缴或者逃缴车辆通行费,这种行为不仅存在安全隐患,更有甚者还可能涉嫌犯罪。这不,有两人就因逃缴车辆通行费被起诉。
原告甘肃某公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依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S217线景泰大水闸至白银区段一级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和期限批复》,对S217线景泰大水闸至白银区段一级公路收费期限为30年,收费期满终止收费。一类客车过站一次收费12元。在该公司收费期间,李某、张某二人驾驶一类客车多次恶意跟车过收费站,故意逃避缴纳通行费,共计36次拖欠过路费432元,当李某、张某二人还在为自己的小聪明偷着乐的时候,一纸诉状打破了二人的美梦。
景泰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受理后,将两案指派专职调解员调解,调解员及时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详细了解案情。经了解,被告李某、张某二人对跟车过收费站逃避缴纳通行费的事实自觉理亏和无知,并无异议,只是抱着侥幸的心理,想着能逃多少算多少,没想到被起诉了。
经过调解员多次耐心向二被告释法理,明确告知他们恶意逃避过路费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经过调解员的讲解,二被告均表示对自己的无知行为很是后悔。最终李某、张某二人当庭支付了逃避缴纳的通行费432元及诉讼费。
法官提醒:大家对上述案件中的逃费行为一定要有正确认识,随着网络设备的完善,高速公路通信数据覆盖全线,在大数据环境下,各类逃费行为将无所遁形。两起案件司机通过跟车偷逃过路费,不仅需要补交相应的路费,数额较大的,更要面临法律的制裁。广大车主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政策法规,切勿心存侥幸,因小失大,否则将受到法律的处罚。(作者:祁常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