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3-11-24 10:01:17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赵春辉 | 责任编辑:程泽

为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畅通行刑衔接对接工作渠道,形成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合力,扎实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落实落细。11月22日,杞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座谈会,县公安局、司法局等13家行政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等文件,对刑法、刑诉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涉及行刑反向衔接的相关条款进行了研学。行刑反向衔接主要指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检察人员就推进行刑反向衔接的必要性、重要性与紧迫性进行阐释,开展反向衔接不仅是健全完善两法衔接配套机制的必然要求,也是检察机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必由之路。现阶段存在的应移未移、应罚未罚等现象,亟须完善行刑反向衔接机制,对“不刑者”给予行政处罚,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同时,就常见的盗窃、帮信、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故意伤害等犯罪不起诉后的相关行政处罚管理职责进行了探讨与研究。各行政单位均表示积极配合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的开展,共同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此次座谈进一步加强了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沟通交流,增进了互动了解,取得了良好效果。下一步,杞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共同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进一步健全完善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机制,强化内外联动、凝聚行刑共治合力,切实提高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实效,做好不起诉工作的“后半篇文章”。(图文:赵春辉)

查看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