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交通、你我同行】走企业、进学校、跑社区…景泰公安交警122“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精彩纷呈

发布时间:2023-12-05 09:14:24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王同李 | 责任编辑:乔沐

为迅速掀起“122全国交通安全宣传日”宣传热潮,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进一步加强对广大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的培养,增强群众在参与日常交通活动中的自我防护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连日来,景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以“七进”主题宣传活动为契机,组织宣传小分队深入学校、驾校、企业、社区、农村等重点场所,深入开展“文明交通你我同行”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同学们,我们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未满12周岁骑行自行车、未满16周岁骑行电动自行车!”

宣讲民警结合结合冬季上下学出行特点及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环境,深入辖区各学校,紧密结合中小学生、幼儿认知能力和出行特点,从什么是交通安全、过马路需注意的事项、骑车、乘车安全等方面,用发生在身边的交通违法案例,深入浅出地向学生讲解了交通安全知识,用最通俗易懂的语言,详细讲解乘车自我防护,骑行电动车、自行车、步行安全注意事项等交通安全知识,让学生们了解骑车追逐打闹、闯红灯、逆向行驶、乘坐汽车不系安全带、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所带来的严重危害。并叮嘱孩子们学以致用,把安全知识记在心中、带回家中,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辐射整个社会”的宣传效果。

“大爷,骑电动车一定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叔,你这个安全带系的不规范!开车一定要正确系好安全带!”

宣讲民警结合“美丽乡村行”巡回宣讲活动,采取“送法上门”的形式,深入辖区农村集市、村头巷尾,向农村群众普及普及“一盔一带”安全知识及冬季交通安全知识,宣讲安全出行常识,提醒广大驾驶人冬季出行时做好车辆检查维修护养,及时消除车辆及驾驶人安全隐患,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并向驾驶员普及交通安全常识,分析近期辖区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针对冬季道路交通事故易发、频发等特点,讲解冬季雨雪天、大雾等恶劣天气行车注意事项,提醒大家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谨慎驾驶、安全出行。

“姐,学车多久了?驾驶证未拿到手之前一定不能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

民警深入辖区驾校开展交通安全宣讲活动,组织驾校教练、学员学习交通安全法规,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重点部位张贴交通安全海报的方式,并结合典型事故案例,对酒醉驾、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性进行了深入的讲解,倡导学员员牢固树立交通法律法规意识,时刻怀揣安全行车理念,并在驾校学习过程中,认真练习驾驶技能,苦练基本功。

“每次发车前,一定要严格检查,确保每一位驾驶员系好安全带!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一定要按照规定时速驾驶,并定期组织驾驶员开展业务理论培训!”

民警深入辖区“两客一危一货”企业,与客货运企业驾驶员进行面对面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发放资料、以案说法讲解典型案例等方式,对驾驶人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教育。民警对出站的客运车辆进行逐一检查,对于部分乘客未规范使用安全带的情况,及时给予纠正和教育。同时结合涉及客运车辆典型事故案例,向乘客们讲解规范使用安全带和不系安全带所带来两种截然不同的后果,切实增强驾乘人员的安全意识,自觉养成使用安全带的良好习惯。

“车辆在高速公路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要牢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活动中,大队宣讲民警积极联合喜泉高速大队以视频提示的方式提醒广大驾驶员交通安全无小事,高速安全行车要注意出行前要检查车辆,然后请勿分心驾驶,随意变道,占用应急车道。严禁在高速路上逆行,倒车。雪天和冰雪路面行车时要严格按信息指示的车速行驶。车辆在高速公路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牢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提醒广大驾驶员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文明出行”理念,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送餐时间再紧急,也不能闯红灯,要对自己和他人安全负责!”

针对外卖配送员送餐过程中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民警对外卖骑手进行安全提示。民警通过讲解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外卖配送员深入剖析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教育外卖骑手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远离接打手机、分心驾驶等交通陋习,杜绝发生闯红灯、逆行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自觉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好自身防护,安全送餐、文明出行。(供稿:景泰县公安局 王同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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