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江北区总工会“310”调裁诉劳动争议联动化解工作法荣获市级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荣誉称号,是宁波市工会系统唯一获得该荣誉的工会组织。

此次评选根据中央和浙江省关于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方面的枫桥式工作评选通知要求,通过地市初评、省级复核、全国分6个片区联审、中政委终审四个程序选出全国60个枫桥式工作法。评选范围分为两类,第一类按照矛盾纠纷细化类别提炼,例如感情纠纷、婚姻家庭、道路交通、经济纠纷等;第二类围绕体制机制从基层的三治融合或其中一治入手提炼工作法,时间为2020年以来涉矛盾纠纷调处化解领域相关工作经验做法。

江北区总工会“310”调裁诉劳动争议联动化解工作法,“3”即精准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支队伍;“1”即打造一张网一揽子受理调处平台;“0”即零距离建立区总工会、区人力社保局、区人民法院三方无缝对接长效工作机制。自2020年以来,由区总工会牵头会同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和区人民法院,通过调研、搭建平台以及建立基层调处工作室等举措,有效推动劳动争议“310”调裁诉联动化解机制在江北区的落地与发展。截至目前经过各级工会劳动关系调处工作室受理的来电、来访、咨询、投诉等各类案件共计8000余件,调解处理2000余件,涉及金额2200余万。

自2020年全区工会劳动关系调处工作室建设全面铺开以来,截至目前全区各街道(镇)共建成基层工会劳动关系调处工作室10家,其中获评区级工会劳动关系调处工作室的有8家,获评市级工会劳动关系调处工作室的有2家。加强了基层调解员队伍建设,增强了维权信息员、劳动关系协调员和工会法律监督员三支队伍,聘用了部分律师志愿者、心理咨询师,建立了调解人员名册,落实了调解员“以案定补”津贴补贴制度,增强了基层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每年组织开展百人专业业务培训,确保“三员”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格局落实到位。 (周永卫 许艳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