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建议+公开听证”留住历史年轮和美丽乡愁

发布时间:2024-01-08 17:21:11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盛磊 刘洋凌子 | 责任编辑:林木

“我和我的祖辈都是在这棵老樟树下长大的,之前看到它渐渐枯朽,我们都很着急。现在这棵古树被‘治’好了,我们的‘根’也留住了!”近日,长沙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林长+检察长”巡林暨古树名木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整改验收公开听证会,在对金井镇石井村张家塝组的一棵古樟树进行“回头看”时,七旬村民吴明益对检察官感谢道。


副县长、县林长办主任吴正华与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许琼山,和金井镇党委书记一起为这棵“长沙县古树王”揭牌

检察官摸排古树名木,发出检察建议促保护

在村民吴明益家屋后,一棵树龄1015年的古樟树,也是长沙县年龄最大的一棵古树,胸径295.2厘米、树高25米、冠幅29米,保护等级为一级。

金井镇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棵千年古樟树树中有藤,树上有树,一树三景。缠绕于古樟树枝干的凉粉古藤,其果实被人们制作成凉粉充饥解暑,味道甜美;古樟树离地5米的开叉分枝处,一棵棕树栖于其上。

该负责人坦言,这棵千年古樟树历经风雨沧桑、阅尽人间春色,几经风霜雨雪、洪涝干旱、战火天灾后依然苍翠挺拔,是长沙县的历史活文物,也成为金井百姓的最美乡愁。

“长沙县是一个古树名木资源非常丰富的地方,此前我们接到群众举报,有一些古树名木生长环境恶化,生长态势转弱,有的还疑似死亡。”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谢唯介绍,接到这个情况后,县检察院立即派出检察官进行摸排调查,发现情况确实如此,同时,有的古树名木底数不清,其树龄和位置也不是很详细,缺乏有效保护措施。

去年4月,县检察院对此进行立案,以行政公益诉讼的方式督促行政机关改进古树名木保护工作。8月,县检察院还组织磋商会,邀请全县有关职能部门共同研究保护古树名木事务,并于10月发出检察建议,提出了务实的措施和建议。

引入社会力量和公益资金形成保护合力

当天,县检察院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金井镇石井村村民代表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召开了古树名木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整改验收公开听证会。

长沙县林业事务中心相关负责人现场汇报了整改工作情况。据介绍,一年来,该中心聘请第三方专业养护公司,开展全县古树名木纠编工作,对760棵古树名木建立“一树一档”电子档案和古树名木录等图文信息档案,并对全县760株古树名木以及201株后备资源统一定制新的标牌并悬挂;对全县摸底调查统计的190余株存在白蚁危害的古树名木开展白蚁防治工作;对全县6株一级古树周围安装金属围栏进行有效保护;对生长态势较弱的28株古树名木采取截枝、施肥、撒药、打营养针等抢救复壮技术措施;连续2年为全县961株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树木购买商业保险;督促相关镇街、管护责任单位明确古树名木养护责任,并签订养护合同,落实巡护和监管责任。

在公开听证会上,听证员在充分听取参会各方意见、闭门评议后发表听证意见,一致认为相关职能部门主动履职、措施得当,对古树名木保护有力,同意终结案件办理。同时,建议强化古树名木保护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试行古树名木认养制度,在全社会形成古树名木保护合力。

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谢唯主持听证会,他表示,在古树保护铭牌上增设“公益保护检察官”,这是一项制度创新,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彰显了检察机关能动履职,保护好古树名木的决心担当。举行公开听证旨在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对相关职能部门一年多来的整改工作进行验收。同时,也希望以此凝聚社会共识,引导民间公益力量加入,打造“行政履职+司法保护+民间支持”相融合的古树名木保护体系。

下一步,我们将抓实联合保护机制的具体施行,以检察之为助推社会合力,守护好长沙县的古树名木和它们承载的乡愁记忆。(盛磊 刘洋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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