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头”抓起!漯河交警郾城大队严查骑乘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

发布时间:2024-01-15 10:09:39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刘成威 王欣明 | 责任编辑:乔沐

  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车管理,全力预防和减少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1月12日上午,漯河交警郾城大队持续加大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行、不走非机动车道等违法行为进行教育查纠,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

 行动中,民警通过“高峰期定点+平峰期巡控”的勤务模式,加大重点路段、路口等重点单位场所周边的见警率、管控率,并采取“教育+劝导+处罚”密切结合的方式,对驾乘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漯河市电动自行车服务和管理条例》 已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骑乘电动车未佩戴头盔的,首次违法交警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并登记信息,再次违法的,将依据《条例》规定处二十元罚款。

  漯河交警提醒:为了您和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骑乘电动车请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图文:刘成威 王欣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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