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良知培育|一份特殊的春节礼物

发布时间:2024-02-19 15:42:10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辛文 | 责任编辑:房家明

近日,双阳法院民事庭收到一份暖心的“春节礼物”,当事人李某某邮寄送来一面“敢为民做主,不怕路艰辛”的锦旗,“感谢赵法官帮我得到了赔偿款,让我们全家能安心过年”。

本案系一起车辆买卖合同纠纷,原告李某某为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友谊县人,通过微信在自称是双阳某二手车公司员工宋某处以1.2万元价格购买了一台二手捷达前卫轿车,因家在外地,李某某并没有进行现场验车。宋某通过托运到付方式交车,李某某收到车辆后,发现该车为事故车辆,不是原车发动机,遂起诉要求双阳某二手车公司退一赔三。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发现案件的被告主体有误,该车系双阳某二手车公司收购后将车籍登记在自己公司名下,又将车辆卖给宋某,宋某在还未办理过户手续时又转手卖给李某某,李某某购得该车后将车辆登记在自己名下。承办法官考虑到李某某远在黑龙江县城,既不清楚宋某的身份信息也不清楚宋某的联系方式,虽然二手车公司已将车辆转卖,与李某某不存在合同关系,但车辆仍登记在其公司名下。为使李某尽快在年前解决这个烦心事,避免繁琐、时长的诉讼程序,减少不必要的维权成本,同时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采取了调解方式化解纠纷,通过庭前、庭后多次电话深入沟通、细致的调解,某二手车公司同意给予原告一定补偿,自行再找宋某解决,最后原告被告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被告某二手车公司及时将赔偿款履行完毕,双方争议得到圆满解决。

一份法律文书,代表了一起案件的结束,在维护权益的同时更彰显了法律的“温度”;一面锦旗,闪耀着当事人的一份真情,承载着对法官工作的理解与肯定,是涌动在寒冷冬季的一股“暖流”,更是双阳法院继续前行的不竭动力。

下一步,双阳法院将大力践行能动司法理念,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全力提升每一起案件办理的精度、速度与温度,力促矛盾纠纷圆满化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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