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乡县公安局 打造四格联动格局 组建安全防范联盟
发布时间:2024-02-29 10:55:31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冯琪 张德龙 | 责任编辑:丁可今年以来,金乡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持续加大经济犯罪防范宣传工作力度,对照公安部经侦局推出的便民利企十项工作指引,创新打造蒜都“警格+银格、商格、校格”四格宣传工作机制,组建安全防范联盟,实现宣传由“515”向“365”转变。
建强阵地,延伸触角。2023年12月23日,金乡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与辖区龙贵、银座、印象集团签订“关于合作成立防范经济犯罪宣传阵地的协议”,为实现警企协同联动防范经济犯罪提供了实践平台,进一步拓展经济犯罪防范宣传阵地,延伸宣传工作触角,扩大宣传覆盖面,提升群众对经济犯罪的知晓度和防范能力。
深入群众,广泛宣传。1月11日,经侦大队深入龙贵集团与防宣工作人员开展防诈宣传活动。围绕保险诈骗、虚开骗税、非法集资、传销等经济犯罪的特点、危害性以及表现形式现场向群众进行宣传讲解,揭露各类经济犯罪活动的作案手段和防范方法,特别是大家关心的如何防范非法集资和传销陷阱一一进行解答,提醒广大群众谨防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集资诈骗等新骗局。
宣传组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展示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接受法律咨询等方式,重点围绕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经济犯罪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讲解有关法律法规,以案释法曝光典型案例,传授防骗知识,强化警示教育。同时,民警积极引导群众关注“公安部经侦局”微信公众号,查看定期发布的防范经济犯罪宣传知识,呼吁群众做到自觉远离和抵制经济犯罪,切实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警方提示:近期,金乡县公安局经侦部门在侦办一起网络传销案件中发现,犯罪团伙以电商平台让利销售为借口,向不特定人群发行不特定的货物投资链接,通过购买商品交纳入门费,以推荐顺序组成特定网络架构,以拉人头发展下线为目的设置高额回报,吸引大量人员参与实施网络传销。这种形式网络传销犯罪是继传统传销犯罪的手段升级,往往包装为电商平台,以让利销售为噱头,通过购买商品交纳入门费,以购买数量区分会员等级,设置动态收益、静态收益刺激参与人员发展下线,打着商品低价促销的幌子,实际是以拉人头为主要计酬方式,具有更强隐蔽性、更大危害性。与传统传销模式一样,前期人员赚取的是后期人员投入的钱,一旦发展下线人员速度缓慢,后期参与人将会血本无归。(冯琪 张德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