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阜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

发布时间:2024-03-19 09:26:41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许晓鹏 | 责任编辑:乔沐

近日,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有效防范和化解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强化流通领域质量监管,阜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对本辖区内销售电动车及配件产品门店,全面开展了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查看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执法人员主要查看了销售电动车及配件产品门店是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依法配备与单位规模、产品类别、风险等级相适应的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明确销售单位主要负责人、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的岗位职责,建立“日排查、周管控、月调度”等质量安全制度,对未达到规定要求门店,指导该门店负责人立即进行整改。

二是全面细致开展质量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相关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履行进货检查验收义务,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含进口产品)是否经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等。电动自行车零部件销售单位是否有照经营,是否建立进货验收制度及台账,销售的电动自行车零部件是否符合相关产品质量标准要求,产品是否附有质量合格证明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对电动自行车充电器、乘员头盔销售者主要从电动自行车充电器销售者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器产品是否符合GB42296-2022《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销售者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产品是否符合GB811-2022《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强制性标准要求等方面进行了细致检查。

三是寓监督于服务之中。积极向销售门店负责人宣讲《产品质量法》《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助其知法、守法,同时积极宣贯电动自行车最新国家标准。

下一步,阜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以此整治活动为契机,继续加强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督促经营者切实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图文:许晓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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