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伊滨区出台“金九条”专项政策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4-04-16 16:51:34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张红刚 | 责任编辑:夏竹

4月16日,洛阳市伊滨区2024年科技创新大会召开,明确了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金九条”举措助力伊滨科技城高质量发展。

为进一步提升洛阳市伊滨区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深入实施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程,聚焦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培育,聚力打造区制造业强链补链延链能力,特制订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金九条”,为各层次“专精特新”企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个性化的政策支持。

第一条对伊滨区首次认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1万元奖励。

第二条对新认定或整体迁入伊滨区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次性分别奖励30万元、10万元。

第三条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一次性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

第四条鼓励各镇办与专业服务机构开展合作,为优质中小企业提供梯度培育服务,对购买第三方专业服务的镇办,按照合同金额的50%给予补贴。

第五条对享受上级奖补的“三大改造”重点项目,按上级补贴资金的30%给予奖励。

第六条对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在我区产业园区购买厂房的,按照购房房价的5%给予一次性扶持。

第七条在伊滨区租赁自用厂房的省级“专精特新”或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按照实际支付租金的50%、80%给予补贴。

第八条对年度营收增长20%(含)-30%、30%(含)-40%,及40%(含)以上的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按其年度营收增量的3‰、5‰、8‰予以奖励。

第九条对营收在1亿元(含)-3亿元、3亿元(含)-5亿元、5亿元(含)-10亿元、10亿元(含)以上的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张红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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