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邵:启动文物普查让文物活起来让文脉传下去

发布时间:2024-04-29 17:01:30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何雯 | 责任编辑:夏竹

4月25日,湖南省新邵县召开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署全县第四次文物普查工作任务。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是全面掌握新邵县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情况的重要举措。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准确掌握新邵县文物数量、分布情况、保存状况等基本情况,有利于准确判断新邵县文物保护形势、科学制定保护政策,进一步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全面提升该县文物高质量保护利用水平,让文物活起来、让历史看得见、让文脉传下去,使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格局中发挥更大作用,为新邵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精神力量。

此次文物普查范围为新邵县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包括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普查任务是对已认定、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全县已认定、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共137处,其中省级文保单位5处、市级文保单位5处、县级文保单位54处、文物点73处。)同时调查、认定、登记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其中复查对象是指在该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以下简称三普)中所有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是指在三普中尚未登记、2012年以来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包括本次普查实地调查阶段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建立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目录,健全名录公布体系。开展普查成果汇总。

普查内容主要为普查对象名称、空间位置、保护级别、文物类别、年代、权属、使用情况、保存情况等。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此次普查时间从2023年11月开始,至2026年6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文物是文化遗产的“耀眼明珠”,是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新邵县成立了以县委书记黄海蓉和县委副书记、县长谢小军为组长的全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执行工作方案,规范普查流程,将一切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历史遗存纳入实地调查和登记认定范围,对地上文物实施“先调查、后建设,”对地下文物实施“先考古、后出让”,坚持边普查、边保护,确保普查工作经得起历史的检验。(王祥刚 通讯员 何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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