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合力推进企业年金发展中国企业年金发展座谈会在京举行
发布时间:2024-04-29 17:01:24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金秋钥 苏贝 | 责任编辑:乔沐在《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两项部颁规章发布并实施20周年之际,2024年4月27日,由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主办、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养老金分会承办的“中国企业年金发展座谈会”在北京举行。来自多个省市人社部门、养老金融相关机构、高校及科研机构的领导和专家一百多人参会,会议围绕健全和完善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促进我国企业年金发展这一主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兼养老金分会会长、浙江大学国家制度研究院副院长金维刚指出,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是贯彻党中央制定的关于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指导方针的一项工作重点。早在1991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提出,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建立起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制度。2000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印发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的通知》,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正式更名为“企业年金”,并提出有条件的企业可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并实行市场运作和管理。2004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并发布《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于2004年5月1日起实施,这标志着企业年金制度在过去探索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开始进入逐步走向规范和成熟的新阶段。
据统计,到2023年末,全国已有14万多家企业建立企业年金,覆盖职工3000多万人,积累基金总额达到3万多亿元,企业年金在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和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障水平方面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会议现场比较全面、系统、深刻总结了过去20年来我国企业年金发展的实践、成效和经验,深入分析了我国企业年金发展现状及面临的主要问题,并重点探讨如何在各类企业中广泛推进建立企业年金、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提高广大企业职工退休后的养老保障水平。
中国社会保险学会会长胡晓义作了题为《企业年金发展现状与完善对策》的致辞。他认为企业年金制度实施以来,至今已经有了相当的政策根底和实践基础,优化的方向是在参与的强制性及便利性、政策内容的激励性及便利性、政策内容的激励性和普适性等方面予以加强。为此,他提出六点建议:第一,重新审视企业年金制度定位;第二,高度重视政策宣传;第三,逐步增加制度的强制性;第四,针对性简化建制条件与门槛;第五,优化各环节政策设计;第六,加强平台建设,包括建设全国统一的年金信息平台,并建立公共的企业年金管理服务平台。
“企业年金的发展应当具有光明的前景。”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郑功成在致辞中表示,这不仅是基于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目标追求、建设健全多层次养老金体系的需要,还有包括德国、美国等多个国家在内的国际经验。现在的关键是:要真正确立适度普惠的企业年金发展目标,同时基于目标导向多管齐下地发力,包括奠定优良的基本养老金基石,创造良好的政策支持环境,并走向市场主导的产品创新并增加附加值,吸引越来越多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个人参与。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养老金分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教授郑伟在会议总结指出,多层次养老保障制度需要协同发展。企业年金制度本身仍具有优化空间,包括简化建立条件、从覆盖部分员工做起、增加灵活性等;同时,需要进一步优化企业年金投资管理,包括如何加强资产配置能力建设、优化考核机制、开放个人投资选择权等问题,我国企业年金未来前景广阔。(撰文|金秋钥 苏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