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枫景”为人民调解“充电赋能”

发布时间:2024-05-21 14:56:15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白迎春 | 责任编辑:乔沐

为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强化人民调解员在矛盾纠纷中化解矛盾的重要作用,贯彻落实诚信建设工程,深化“北疆枫桥”品牌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诉源治理机制,切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解纷需求,5月10日,牙克石市人民法院联合牙克石市非诉讼纠纷调处中心共同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此次培训由牙克石市人民法院法官助理白迎春、牙克石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科主任兼牙克石市非诉讼纠纷调处中心负责人窦凤敏、资深人民调解员刘欢主讲。

培训内容主要涉及诉前调解相关法律规定中法条内容的学习理解及适用情形、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操作说明等内容,切实提高了人民调解员的专业素养。

人民调解员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承担着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调解矛盾纠纷的重要职责,因此,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专业素养和调解能力至关重要。此培训中,法官助理白迎春以具体的案件类型为例,讲述了诉前调解共性的代理人范围及代理权限、证据审查等内容,同时从人民调解员可调解案件的范围、调解协议的形成过程、司法确认程序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结合实际案例,深入浅出地解读了相关法律规定,并对人民调解员诉前调解时遇到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解答。使参会人员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具体操作流程及法律文书的书写有了更深入地了解、更清晰地认识。

此次培训活动不仅提高了人民调解员的调解能力,也为牙克石市人民法院与牙克石市非诉讼纠纷调处中心的联动协作打下了坚实基础。牙克石市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入贯彻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加强联动协作,与牙克石市非诉讼纠纷调处中心共同推进诉源治理工作体制机制的落实,通过加强诉源治理机制建设,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前端化解各类矛盾,为牙克石市的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下一步,牙克石市人民法院将继续以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为主线,以能动司法推动司法调解从“一枝独秀”到“花开满园”的转变,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切实提升当事人的司法获得感、满意度。  (图文:白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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