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凤城市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让“涉案”的草莓大棚重新“活起来”
发布时间:2024-06-20 17:05:11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乔沐“真是太感谢检察院了!不仅对我从轻处罚,还派技术专家到我家草莓大棚查看,进行技术指导,帮助我们将损失降到最低。”日前,东港市村民李某在被不予批准逮捕改变强制措施后,激动地对凤城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说。
李某一家共同经营11个草莓大棚,因经营不善,且有50余万元的贷款,导致经营压力大,今年1月,一时糊涂的李某一家三人盗窃别人家草莓大棚的生产用具来降低自家成本。
李某父子被刑事拘留后,李某向检察官表示认罪认罚,并称自家的草莓大棚无人打理,面临巨大损失,希望检察机关对其变更强制措施。凤城市检察院李丹代检察长详细询问了案件情况,并表示草莓是丹东地区的特色经济作物,产量和品质具有鲜明的时令特征,要把涉及经济民生“小案”放到关乎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来办。于是凤城市检察院联系丹东市农科院植保所及相关技术人员,驱车至李某家的大棚进行实地走访,对草莓大棚内灰霉病、根腐病进行了了解、分析,并给出了挽救措施。
日前,凤城市检察院就此案组织召开检察听证,依法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后,又邀请技术专家对李某家草莓大棚进行技术指导,努力做好案结事未了的“后半篇民生大文章”。
辽宁省凤城市检察院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凤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开展涉企业案件专项监督三年行动,为涉案企业“松绑”“减压”。扎实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高度重视合规“后半篇文章”,通过引入第三方监督评估启动合规程序,让企业重新“活起来”。(作者:赵秀君 赵鹏 关坤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