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步走”提升行风建设效能
发布时间:2024-06-25 11:32:38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丁可行风事关党风,连着政风,紧贴作风。近年来,汉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行风建设,强化执纪监督,不断深化拓展优化审批服务、规范日常管理、提升执法水平,实现了定位向责任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推动行风建设和业务工作互融互促,专项治理效能出新出彩。
2024年汉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大会
一、紧在平时,规矩挺在“前面”。该局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多措并举,“小切口”筑牢廉政防火墙。一是动真格抓纪律。出台了《工作人员从严管理和工作激励》相关规定,对违纪违规的行为无论事态大小,不留情面,严肃处理,对工作踏实、认真负责、成绩优异的干部视情况实施评优评先、职级晋升、晋升提拔,做到了奖惩均硬,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二是调整优化事权。坚持以“三定”为基础,业务股室统揽监管、执法队伍专职办案、基层所属地履职,重点将三者业务交叉、事权不清、推诿扯皮的事项逐一理顺,药械化实行监管执法一体化,采取“片区+行业+业态”模式,食品线实行监管执法协同机制,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分级管理”的原则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经营主体开展监管执法,同时合理调配14大类型线上考核行政处罚案件任务,形成了执法办案统一规范、监管执法一次查清的工作机制,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权责明晰的工作责任链。三是多元统一裁量。坚持以“法定依据+裁量基准”为根本遵循,清单化梳理食品、药品、质量、市场秩序、价格等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处罚事项和自由裁量区间,重点把握自由裁量权具体适用条件,并结合本辖区内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当事人违法情节确定裁量阶次。以“一定标准+一定幅度”为原则,同一事项相同情形同基准裁量,不同情形围绕着一定标准有规则的上下波动。对行政处罚案件研究一周一调度,常态化召开案审会,疑难案件多次研讨。目前,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从粗放式走向精细化,由弹性化转向刚性化。四是预先防控风险。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正面引导措施和反向禁止规定》的规范性文件,明确了优化营商环境20条高位要求和10条禁止性规定,对违规违纪者提出了5个一律的处理措施,同时,针对权力运行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关键环节的廉洁风险点进行了系统梳理,并点对点地提出了防控措施,确保行政权力规范运行。
汉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行风建设后为企业上门服务
二、干在当下,责任落实“在线”。该局聚焦零距离、保姆式、全方位,凝聚服务共识,“心贴心”打造市场监管品牌。一是变“出题”为“答题”。将涉企行政审批从“帮代办”升级为“全程代办”,落实“企业呼叫、干部报道、服务即到”要求,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巩固证照分离改革成效,突破了地域空间和办公时间的限制。大力推行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全面推进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为全县经营主体入市、“四上”企业入规铺就快车道。全面实现企业开办零成本、首套公章免费送、0.5个工作日办结。二是变“刚性”为“柔性”。依法严格实施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13条共60项,通过推动“首违不罚”“轻微免罚”在行政执法领域全覆盖,今年25家经营主体首次轻微违法免予行政处罚,199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真正实现了“包容审慎、宽严相济、过罚相当”。
汉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行风建设后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三、成于实处,结果运用“满格”。该局统筹多环节、多角度、多靶点,注重资源整合,“大视野”助推长足发展。一是从严从实管干部。年初实行人事制度改革双向选择,“股长选干部、干部选岗位”,最大限度达成“人岗匹配”的良好效果,解决了机构改革以来人员流动性差、人岗匹配不优等问题,同时推行“工作到人、标准到人、要求到人、责任到人”“四个到人”的管理模式具体化,将工作压力传导到每一个干部,真正做到了“重用能人、不养闲人、淘汰懒人”。二是从全从优育新人。结合清廉市监建设,以新闻信息宣传和轮岗培训为切入点,组建了一支30余人的年轻宣传队伍,每年在各类新闻媒体发表新闻信息、经验总结材料百余篇,在中国知识产权报、人民日报社经济周刊、中国市场监管报、湖南市场监管等各级权威媒体上多次发声。这些年轻干部通过多岗位锻炼,在办案、写作、监管等方面均可独当一面,并得到了群众一致好评。三是从深从细抓回访。对重大案件、投诉举报、行政审批件以及上级部门交办其他事项,组织专门人员对当事人跟踪回访,了解行政执法行为是否合理公正、办案人员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是否规范文明执法以及行政审批过程中服务态度、业务能力、办事效率等相关情况,对苗头性问题及时处理,进一步强化了行政执法监督,在持续擦亮“走进汉寿办事无忧”营商环境名片中贡献市监力量。(作者:龙凤 曾尧生 汉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