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司法局召开党纪学习教育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三次集中学习研讨(扩大)会
发布时间:2024-06-28 16:14:36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夏竹6月27日,洛阳市司法局召开党纪学习教育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三次集中学习研讨(扩大)会。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党慧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党的工作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党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要在学纪知纪中树牢正确政绩观,在对标明纪中规范履职用权,在笃行守纪中改进工作作风。党的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要将纪律要求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始终保持艰苦朴素、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守牢家庭生活和公共生活的道德底线,清白做人、勤俭持家、干净做事。
会议要求,以严的标准遵守党的纪律,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经常用纪律检视己身,以更高标准守住党纪底线,自觉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要以实的要求开展集中整治,锚定司法行政系统内显性和潜在存在的突出问题,综合采取查处纠正、防范教育、管理监督、健全机制等措施,重点将《洛阳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律师与司法人员不正当接触交往整治方案》和《仲裁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全面落实到位。要以硬的作风从严管党治警,切实筑牢思想防线、守住行为底线,全面落实正向激励、容错纠错和澄清保护机制,推动形成既行止有矩、又充满活力的生动局面。同时,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使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张红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