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心不忘砥砺奋进 司法为民勇担使命——格尔木市司法局工作综述
发布时间:2024-09-05 15:00:48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孙玥70载栉风沐雨,春华秋实,自格尔木市建政以来,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紧密结合实际,认真履行职能,着力推进厉法治、促稳定、优服务、强弱项、补短板,切实提高司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为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这些年,我们贯彻依法治国思想,举旗定向成就辉煌。着力提升政府依法履职能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健全立法工作机制,进一步拓展了基层立法工作,逐步构建起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打造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便捷高效收集人民群众意见建议的“联系网”,“原汁原味”及时准确反映人民群众意见、诉求,为国家立法提供格尔木经验和方案;推进示范创建活动,对标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指标体系,进一步打造有辨识度、影响力、知名度的格尔木法治政府建设品牌,推广典型经验。格尔木市“智慧平台助力法治化城市管理”项目入选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着力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全面提升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严格落实《格尔木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聘请专业律师组成法律顾问团队发挥其在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建设、重大突发事件依法处置、化解矛盾纠纷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善制定程序,严格执行“三统一”制度,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推进“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34项证明纳入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着力深化行政执法监督,有效提升执法能力建设。严格监督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规范执法资格管理,全市896名行政执法人员,均已实现持证上岗。以常态化监督与专项督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行政执法监督,通过实行季度报备、实地督查和定期通报制度,动态掌握执法单位行政执法情况及“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促进和保证行政执法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全面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设立行政复议与应诉局、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制发《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进一步整合全市行政复议工作职能,优化行政复议资源配置,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明显减少。规范和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这些年,我们创新普法宣传模式,谋篇布局乘风破浪。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先后成立了格尔木市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制定年度格尔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和普法规划,突出以宪法和民法典为主要内容,行业法、专业法并重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扩大宣传教育效果。调整了普法讲师团和法治宣传员(志愿者)队伍,提高了普法宣传队伍的力量,并完善了法治讲师团、法治宣传员(志愿者)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遴选出277名乡村、巾帼、宗教等三个领域的“法律明白人”,为全面推进法治格尔木、平安格尔木建设打好基础。扩大法治宣传教育宽泛性。将“法律九进”作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全社会对接的有效载体,紧密结合《青海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坚持分类指导,覆盖全面。在全省率先将“法律九进”工作延伸为“法律九进+”,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普法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根据不同人群的法律需求,拓展普法领域开展了“送法进监所”“送法进工地”“送法进网络”“送法进市场”“送法进景区”等延伸活动,形成“1+X”的法律九进工作模式,让法治宣传教育的脚步走得更远更稳。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多样性。开通“格尔木普法”微信平台,开展线上普法活动,进一步拓展城市法治宣传阵地,摒弃传统的“说教式”普法思路,先后在市体育场、江源小区、长江源村、将军楼公园、龙羊村等地打造了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创建了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全省“诚信守法示范企业”3家、全省“依法治校示范校”2个。同时,印制各类法律法规单行本、普法宣传漫画等35万余册,充分利用法治宣传大篷车及户外LED显示屏,扩大宣传覆盖面,切实提高全市居民尊法守法学法用法意识。
——这些年,我们服务中心发展大局,立柱架梁汇聚力量。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当好村居“服务员”。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当好村居“服务员”。积极整合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服务资源,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打造基础设施、人员配备、服务内容等符合标准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现已基本建成“市—乡镇(街道)—村居”三级“一站式”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在全市范围内安装了29个远程视频点,实现了村(社区)、司法所和律师事务所“点对点”远程实时法律服务。优化法律服务环境,当好法治“体检员”。健全完善法援来访接待、案件受理、审批指派等制度,落实法律援助一次告知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缩短了法律援助受理审批时限。先后在乡镇、街道、民政、妇联、监狱、戒毒所、看守所等部门设立了28个法律援助工作站,与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无缝衔接,实现了即时援助、就近援助,为群众维权之路提供了法律保障。进一步优化村(社区)法律顾问配置,为村(社区)提供法律意见咨询、开展法治教育、参与纠纷调解等,引导依法管理,提高基层治理水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当好群众“办事员”。2017年,我局公证处改制为差额补贴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现实有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人,年均办证量达1000余件。近年来,公证处以满足广大群众法律需求为导向,进一步优化便民举措,在公证大厅实行办事流程、受案范围、公证效力、收费标准“四公开”,推行“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深化“减证便民”,立足实际取消了三项证明材料,开通“绿色通道”、提供上门服务、设立“蒙藏”双语引导岗,切实改进和提升了公证服务质量,增强了公证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这些年,我们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枝叶关情斗志昂扬。注重纠纷预防。深化“枫桥经验”格尔木实践,畅通多元化解渠道,充分发挥智能化、大数据运用,不断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以婚姻家庭、邻里、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等多发易发纠纷为重点,开展拉网式、滚动式排查,做到纠纷早发现、早解决,矛盾纠纷化解率达99%。强化组织保障。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依法完成了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换届工作,先后成立了全省县一级首个人民调解员协会——格尔木市人民调解员协会,2020年1月联合市人民法院成立了“诉调对接中心”、青海盐成民商事经济法律事务调解工作室、国栋个人调解室、格尔木炼油厂、采气一厂、管道处等人民调解委员会及国栋个人调解室,扩大了调解组织的覆盖面。目前,全市共有人民调解组织127个,人民调解员510名。2019年11月组织并设立了格尔木市人民调解工作管理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诉调对接”工作室、调解室,承接市人民法院移送涉及民间借贷、租赁、运输、劳务等纠纷。聚焦重点领域。为在老城区改造过程中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宣传协调、法律公证、法律援助等职能作用,成立了格尔木市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主要承担矛盾纠纷接待受理、分流指派、协调调度和督办指导,调解老城区改造中含交通事故、医患、涉校、劳资、产权、物业管理、环境污染等各类矛盾纠纷;根据辖区矛盾突发、涉及人员民族成分复杂、案件性质重大等特点,2016年,在郭勒木德镇司法所成立了“哈区多元化人民调解工作室”,为当地政府和群众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23年以来,聚焦“十个一”具体要求,扎实推进“多中心合一”工作,入驻了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为全市人民群众提供矛盾调解、法律服务等综合性服务,不断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这些年,我们推动矫正管理改革,多网合一会者不忙。夯实矫正基础。2017年9月,格尔木市社区矫正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中心场所设施完善,共有工作室、监控室、报到室、宣告室等十三个功能室。顺应“互联网+社区矫正”的时代潮流,根据省司法厅统一打造,建设社区矫正视频督察系统,安装司法部指挥中心视频点名系统,实现省、州视频督察系统全网共通。2022年对原中心进行升级,打造了“智慧矫正中心”,深化智慧运用,搭建了业务管理、定位监管、教育帮扶、协同办公、智慧考核、信息库、数据统计、动态研判分析等八大平台,实现社区矫正工作业务全流程、全时段统一智能管理,全面提升了社区矫正现代化水平。创新管理模式。通过社区矫正综合监管平台的使用,建立完善“时定位”“日巡查”“周听声”“月见面”制度,平台实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平台基本个人信息案件信息录入、佩戴电子定位腕表、录入面部+指纹签到系统标准化入矫流程。对全部社区矫正对象手机安装APP监管软件、设置活动区域范围,对新入矫及严管矫正对象实施防拆卸腕表+手机APP双重监管,实现全天候无缝监管,建成“智慧矫正中心”,推进“六化”建设,切实提高了社区矫正管理质效,全面杜绝脱管、漏管、虚管现象。落实帮教措施。在做好日常教育的同时,利用社区矫正培训中心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的一系列“社会适应性”教育,采取“集中教育+测试”的方式,组织全市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法律知识集中教育,并在测试结束后及时安排考试,巩固学习效果。定期开展安置帮教对象专项排查,多渠道落实安置帮教对象安置工作,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安置帮教对象重新违法犯罪,有效维护我市和谐稳定。建立“刑满释放人员临时安置就业过渡基地”,对生活困难,就业困难,愿意到基地工作的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对象进行推荐,提供就业平台。
成绩来之不易,奋斗赢得未来。下一步,格尔木市司法局将接续用力,乘势而为,始终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公正司法为宗旨,以法治建设为主线,以优化法律服务为保障,深耕主责主业,践行司法为民,紧紧围绕中心,主动服务大局,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务实的作风、严明的纪律,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开启新篇章、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公共法律服务彰显新成效、平安格尔木建设迈上新台阶、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展现新气象。(格尔木市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