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辽县税务局:税惠助力十里稻花香
发布时间:2024-09-29 15:11:37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孙玥金秋时节,稻田美,蟹儿肥。东辽县安石镇朝阳村的3700亩稻田里,稻穗颗粒饱满,三五成群的稻田蟹在田埂上横行霸道,发出阵阵窸窣声。
“稻蟹共养,不打农药,绿色种植的稻田米,香甜可口,一斤能卖到12元一斤,‘自由生长’的稻田蟹更是卖到了48元一斤。”近日,东辽县税务局税务干部,带着税惠政策大礼包,来到东辽县朝阳村的鴜鹭系列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听村委会副书记吕春玲介绍乡村振兴特色产业发展情况。
据悉,在朝阳村,村集体流转了全部的水田,村民以土地入股,村集体采用“一水两用、一田双收”的方式实现了稻田立体综合种养,统一种植、统一标准,稻蟹共养提升了稻米的质量。于是,在村委会的提议下,全村走上了稻米品牌化经营道路,“鴜鹭”应运而生。鴜鹭系列农产品专业合作社不仅以生产蟹稻米闻名,同时笨榨豆油,金银米,杂粮等一系列农产品也十分具有地域特色,各类农产品销售额达到1000多万元,既提高了村集体的收入,又富起了农民的口袋。
“税务部门的服务一直伴随着村内集体经济的成长,为村委会减轻经营压力,解决涉税难题。”党的二十大代表、朝阳村村委会书记韩丽表示,“在合作社成立初期,税务部门第一时间委派税务干部入驻,帮助合作社精简办税流程,规避相应的涉税风险,让合作社既享受到税惠减免又实现办税无忧。
东辽县税务局为支持辖区农村合作社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在合作社成立初期便为其提供精细化税收服务,由专业团队进行政策分类辅导和税务系统申报辅导,帮助合作社畅享税收政策红利。同时,通过以“一村一专员”委派税务干部“入驻”合作社,引导合作社规范经营管理,健全财务核算制度,提高发票使用率,不断提升农村合作社对税法的遵从度以及办税的便利度,为其做优做强贡献税务力量。(王春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