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抓实抓好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

发布时间:2024-12-03 15:01:41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孙玥

今年以来,浠水县人民检察院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引》相关要求,切实加强司法办案内部监督,坚持预防为主、防范在先,从源头上防范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遏制司法腐败,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抓实抓好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强化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助推各项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一、强化教育引领,筑牢思想防线

结合落实最高检党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检察护企”等专项行动、党纪学习教育活动,采取全院干警大会、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支部“三会一课”等形式,组织全体检察人员认真学习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相关文件精神,使全体干警充分认识到加强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党组书记及党组成员、支部书记讲廉政党课、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作廉政报告、传达学习各类典型案例通报、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明晰廉政要求,打好廉政“预防针”,引导干警提升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能力,筑牢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实现对检察权正常运行的规范制约和对腐败问题的超前防范。

二、坚持防治结合,细化防控措施

围绕检察权运行中的各个环节,认真开展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制订了《浠水县人民检察院司法办案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细化梳理司法办案廉政风险点68个,并有针对性的逐项制定出风险防控措施178条,其中包括共性风险点10个,制定防控措施28条,以及根据检察业务、综合部门等不同业务条线,梳理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点58个,并制定出相应风险防控措施150条。适用范围包括领导干部、员额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等不同检察权行使主体,按照不同业务条线检察人员类别细化防控措施,实现防控重点的全覆盖。同时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坚持有问必录,督促办案人员加强自身廉政建设,把思想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防治结合,筑起廉洁从检堤坝,推动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有效落实。

三、聚焦工作重点,促进提质增效

聚焦今年“检察护企”“检护民生”等省市院重点工作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探索新的监督方式,对本院办理的涉市场主体案件、涉营商案件以及重大敏感案件的风险防控进行重点监督,召开检务督察部门与案管部门、刑事检察部门及民事、行政、公益诉等业务部门参加的工作会议,前移监督关口,从案件办理程序以及办案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办案影响、风险研判、存在的司法办案廉政风险点防控、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方面发出提示清单,预防司法办案风险,最大程度降低司法办案中的风险隐患,做到监督但不越位,提示但不干预,切实做好重点案件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确保检察干警秉公用权、廉洁从检,以切实的行动推进检察业务工作提质增效。共向办案人员发放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提示清单》3份。(浠水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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