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选保障,护航未来之旅——金融消费者风险提示
发布时间:2024-12-31 13:44:50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孙玥随着保险行业的发展,为满足广大消费者需要,保险公司开发了越来越多的保险新品种。《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建立消费者适当性管理机制,对产品的风险进行评估并实施分级、动态管理,开展消费者风险认知、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测评,将合适的产品提供给合适的消费者。在此,同样提示广大消费者,要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树立自身科学理性投保意识,牢记“六要六不”,根据个人需求选择合适的保险产品。
一要选择合规机构,不要盲听盲信。
消费者要通过持有业务经营许可的机构,或通过在保险机构办理有效执业登记的销售人员选择和购买保险产品,不要轻信来路不明的网络链接或短信、传单广告等,否则不但可能失去保险保障,还有可能带来资金损失或个人信息泄露等风险。
二要评估自身需求,不要冲动购买。
消费者要认真评估自身保险需求,全面了解准备购买的保险产品,根据家庭成员的年龄、角色、收入、承担的责任等合理评估保障缺口,配置充足的保障额度,同时也要确保保费在家庭的承受范围内,特别是购买长期交费的保险产品,保险消费者要充分考虑自身的持续交费能力,不要跟风购买与自身需求不符的保险产品或冲动购买超过家庭承受能力的保险产品。
三要明晰保险保障,不要混淆功能。
消费者要综合考虑教育、养老、医疗、疾病、意外等保险保障,为不同家庭成员在不同时期选择差异化的保险方案,每款产品的保障范围均以保险合同载明的保险责任为准,签字确认前要详细阅读相关内容,特别是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期间以及退保等相关规定,不要轻信单一保险产品可以抵御所有风险,特别提醒切勿将保险与存款混淆,保险本质在于规避风险,而存款是客户将资金存入银行,银行给客户支付利息,虽然两者都是用现在的剩余财富做准备,以满足将来经济上的需要,但两者是完全不同的金融产品。
四要履行告知义务,不要“一勾到底”。
消费者要就投保单列明的事项逐一确认,如实填写,还需要注意告知信息的准确性,不要随意填写,或者直接把所有选项“一勾到底”。对于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行为,按照《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五要认真配合监督,不要随意答复。
消费者要正确认识监督保险销售行为的“双录”、回访等工作,这是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消费者应当积极配合,如实告知、如实答复相关问题,不清楚的内容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详细解释;不要随意对需要确认的重要内容做出答复,依法保护自身权益。
六要依法理性维权,不要听信“黑产”。
消费者要树立理性维权理念,通过正常渠道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如果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犯,消费者应注意保留相应证据,及时与保险公司沟通,或向行业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必要时还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不要听信“黑产代理”承诺,拒绝参与违背合同约定、提供虚假信息、编造事实等的不法行为。
购买保险是现代社会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选择合规保险机构,理性评估保险需求,详细了解保险责任,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认真确认投保环节,依法合规维权,才能真正发挥保险保障功能,为美好生活保驾护航!(中国人寿寿险河北省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