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浦城检察:厚植法治新绿 检护“森”机盎然
中国网 2025-03-31 11:16:36

森林是地球之肺,更是野生动植物繁衍生息的摇篮。

近日,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人民检察院联合浦城县林业局、县法院、县公安局等多部门开展“林长+”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系列活动,形成生态保护合力,共同守护好森林资源。

普法进校园 播撒法治种子

活动中,浦城县检察院联合县林业局走进莲塘学校,开展“沉浸式”法治宣传,通过结合身边发生的森林火灾案件向学生们以案释法,讲解《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阐述失火、纵火的危害后果及法律责任,并向师生们发放宣传手册等资料600余份,引导学生成为“小小生态监督员”。

无人机巡空 防患于未“燃”

深入森林防火重点村落,浦城县检察院运用“无人机+走村入户”“天空+地面”的组合式巡护宣传模式,立体化推进普法。无人机搭载扩音器,在林区高空循环播放防火警示,实时监测野外用火行为,配合地面护林员形成“天眼+地勤”联防体系。

此外,检察干警联合村委工作人员入户发放《防火责任告知书》等资料50余份,深入普及如何防火灾事故、降低火灾率,提醒广大群众要文明用火、小心用火,以实际行动使绿色生态保护理念深入人心。

检护生态绿 筑牢法治防线

近年来,浦城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聚焦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严厉打击盗伐林木、滥伐林木、失火、放火等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

据悉,被告人张某在菜地锄草时将未熄灭的烟头随手丢弃在菜地旁的田埂边,后便先行离开,导致山场发生火灾。经鉴定,过火有林面积近400亩,构成失火罪。最终,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四年。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浦城县检察机关将持续深化“林长+”机制,秉持“生态优先、法治护航”理念,以法律利剑守护绿水青山,有力筑牢森林资源保护“检察屏障”。(浦城县检察院、张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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