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新罗检察:用“检察蓝”为“生态绿”添彩
中国网 2025-04-03 11:06:37

龙岩市新罗区位于福建省西部,处于九龙江北溪和西溪水系的源头,林业、矿产资源丰富。

近年来,新罗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三化一专”工作机制,在小流域治理、矿山生态修复治理等工作上取得扎实成效。

2024年以来,新罗区检察院共办理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56件89人,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犯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0件,督促当事人缴纳危废处置费、生态损害赔偿金、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费等共计370余万元,督促矿山、林地生态修复治理达120多亩。

专业监督 筑牢生态保护“防护网”

为获取巨额经济利益,被告人林某某等人藏匿于新罗区适中镇某山场,打着脐橙种植的幌子,实则以原地浸矿方式,大肆无证非法开采稀土。经鉴定,破坏矿产资源总价值达490余万元。

新罗区检察院凭借缜密的案件审查、完整的证据锁链提起公诉。2024年4月,以林某某、袁某某为首的14名被告人被新罗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至3年6个月不等的刑罚。

因案件涉及福建、江西两省10多名被告人,案情重大复杂,在案件审查过程中,承办检察官通过“审阅案卷材料+亲临涉案山场”的方式,全方位、立体式了解案情,通过梳理案件时间线,敏锐地发现立案监督线索,成功追捕到案“销赃”被告人1人,实现了对非法采矿的“全链条”打击。

近年来,新罗区检察院树牢“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理念,将监督重点放在着力纠正有案不立、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问题,通过制发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预防涉林犯罪等检察建议15份,筑牢生态保护“防护网”,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参谋”。

多维发力 拧紧危废处置“安全阀”

2022年4月至7月,吴某某为节省处置费用,抱着侥幸心理,在没有办理相应手续的情况下,将企业生产中产生的含重金属的污水处理渣和滤渣暂存在辖区某废弃养猪场内,结果突遇暴雨,污水被冲刷到养猪场外的水池中造成污染。

吴某某污染环境的行为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应当承担污染环境所造成的民事赔偿责任。案发后,吴某某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主动缴纳因污染环境造成的生态损害赔偿费、处置费、人工清运费等费用共计200余万元。

近年来,新罗区检察院始终将危废处置及生态损害赔偿作为监督重点,积极参与党委、政府危废处置专题会议、多部门研讨会,部署涉案危废处置“回头看”,对近万吨危废处置逐案跟踪落实,形成“破坏—判罚—修复—监督”的完整闭环。通过“刑事追责+公益诉讼”双头打击,从纠正侦查违法、强化立案监督、引导调查取证及社会治理建议等多维度着力,拧紧危废处置“安全阀”,筑牢环境安全底线。

多元防控 撑起鸟类司法“保护伞”

以陈某某为首的犯罪分子长期流窜于新罗辖区偏远乡镇及周边县市,使用诱鸟器、捕鸟网等捕猎工具,通过播放雌性画眉鸟的叫声引来并捕获品相较好的雄鸟。经查,2021年至2023年间,涉案7名猎捕人员共捕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画眉鸟数千只,销售网络遍布全国100多个区县,造成区域野生画眉鸟资源严重破坏。该案系森林警察转隶后发起的首起涉环境资源犯罪全国集群战役案件。2024年12月,新罗公安向涉案30多地买家发出协查通报,调取证据100多份。

此案系近年来查处的涉案野生动物最多、涉案人员最多的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该案的全面查处,有效遏制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的多发势头。新罗区检察院以上游非法猎捕犯罪为突破口,深挖彻查非法收购、出售、运输野生动物等犯罪环节中提供便利的快递物流黑色产业链,及下游非法购买、销售野生动物的犯罪人员。同时,针对行政主管部门在野外巡护看守、野生动物执法检查工作中存在的监管漏洞提出加强和改进建议,从源头上保护区域物种多样性及野生动物资源安全,撑起鸟类司法“保护伞”。

青山绿水,离不开司法护航。下一步,新罗区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以“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抓手,持续提升生态检察和公益诉讼办案质效,以检察履职护航生态文明建设,为美丽新罗建设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新罗区检察院、林书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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