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无小事,福建三元检察在行动
中国网 2025-04-17 09:23:22

近年来,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检察院立足基层实践,通过三起典型案例展现检察机关以法治之力守护安全的点滴努力。

斩断“假药链条”,公益诉讼护民生

2021年,付某、杨某生产假冒品牌的膏剂,非法牟利9.7万元。案件办理过程中,一个细节引发关注:现场查获的3.2万支空铝塑管是否应计入犯罪金额?三元区检察院通过引导补充侦查,查明这些空管即将投入生产的事实,最终依法将其纳入非法经营数额,保护权利人对注册商标的合法权益。

同时,承办检察官加强释法说理,促使付某、杨某赔偿被侵权企业33万元并取得谅解。案件办结后,三元区检察院并未止步于刑事判决,而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两名被告人自愿履行刑事附带民事责任,在省级媒体公开道歉,并自愿缴纳消费者权益公益损害赔偿金4.4万元。

揭穿“养老骗局”,刑事打击溯根源

“投资中医养老,月息高达33%!”2018年以来,林某、雷某英等人用这样的口号诱骗338名老年人投入1.13亿元,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共计9526万元。

针对此案,三元区检察院提前介入,建议公安机关查封、冻结涉案资产860万元,督促涉案人员退出违法所得90余万元。同时,通过“一案双查”发现工作人员曹某某用个人账户帮助转移资金的犯罪事实后建议公安立案侦查,并追加起诉同案人员2人。

最终,林某因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雷某英等多名被告人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至一年五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至20万元不等;曹某某因洗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

紧盯“粮仓漏洞”,检察建议治未病

2022年,三元区检察院在办理肖某某滥用职权案时,发现某粮食购销公司存在“重经营、轻监管”问题,在粮库管理制度、监管职责落实、人员队伍建设方面均存在漏洞。

三元区检察院向该企业发出检察建议,推动该企业两个月内修订5项制度、制定3项考核办法、开展4次廉政警示教育,并引入数字化监管平台对储备粮进行信息化监管,全面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加强关键岗位和重点领域廉政风险排查防控,确保粮食储得进、管得好、调得动、用得上。

从打击假冒商标维护市场秩序,到严惩养老诈骗守护社会安宁,再到筑牢粮仓防线保障民生根基,三元区检察院始终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追求,将总体国家安全观融入司法实践,多方协同共建“大安全”格局。(三元区检察院:许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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