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关于深化拓展“争优争先争效,评庭评案评选”活动的工作方案》要求,近日,福建省南平市武夷山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南平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业务条线听庭评议”活动。由南平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官卫东及建阳、建瓯、光泽检察院干警代表组成评议组,对武夷山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赵某故意伤害罪一案开展听庭评议。
据悉,2024年11月3日,被告人赵某约被害人赵某某到兴田镇城村村停车坪见面,为解决此前两人因打架问题产生的纠纷。双方见面后发生争执以及肢体冲突,赵某用随身携带的剪刀捅了被害人身体两下,导致赵某某受伤,后经鉴定,被害人赵某某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被告人赵某现场打电话报警,到案后在检察机关审查环节自愿认罪认罚。
而后,武夷山市法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武夷山市检察院指派检察官郑翘秀、检察官助理王小丽出庭支持公诉。
庭审现场,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官以扎实的证据支撑、清晰的逻辑论证和有力的法律阐释,详细指控了被告人的犯罪事实。面对被告人的质证,检察官沉着冷静、应对自如,充分展现了扎实的业务功底和良好的职业素养,给观摩人员留下深刻印象。
庭审结束后,评议组围绕庭审讯问、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多个方面展开深入评议。大家各抒己见,既肯定了公诉人在庭审中的出色表现,也针对存在的瑕疵提出了建设性的改进意见。通过这种面对面的交流和探讨,参与活动的检察官们相互学习、共同进步,为今后更好地履行公诉职责积累了宝贵经验。
官卫东在评议现场指出,庭审观摩评议是提升检察队伍业务能力的重要举措,通过现场观摩和集中评议,能够让检察官们直观地发现自身在出庭公诉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从而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常态化开展此类活动,将不断强化检察官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庭审指控能力。
此次庭审观摩评议活动,不仅是对个案庭审的深入剖析,更是一次提升整体公诉水平的有益探索。武夷山市检察院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持续加强法律监督工作,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为平安武夷建设添砖加瓦。(武夷山市检察院:郑翘秀、王小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