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庭联动破僵局 ——旧司、三胡法庭合力化解两起建设工程纠纷
发布时间:2025-05-02 22:00:54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吴一凡同一原告与被告,两起纠纷分属不同法庭管辖,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近日,湖北省来凤县旧司人民法庭(下称旧司法庭)与三胡人民法庭(下称三胡法庭)跨庭协作、多轮调解,成功化解两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并促成首期款项当场履行,实现“一案联调、事心双解”,赢得当事人赞誉。
2025年3月,旧司法庭在审理李某某诉某建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时,发现李某某因另一项目纠纷,已在三胡人民法庭起诉同一建筑公司。因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两案分属不同辖区管辖,但法律关系相似、争议焦点重叠。若分别审理,增加当事人诉讼成本。为从源头化解纠纷,旧司法庭主动对接三胡法庭,提出“跨庭联动、合并调解”方案,两法庭迅速组建联合调解团队,协同制定化解策略。
调解初期,李某某因担心“拖而不决”,对调解方案心存顾虑,坚持要求两案分别判决。面对当事人的抵触情绪,法官并未轻言放弃。旧司法庭法官从“法理”入手,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合并审理的规定,向李某某释明调解高效性、可执行性等优势;三胡法庭法官则从“情理”出发,帮助建筑公司分析企业经营风险,引导其换位思考、主动担责。双方逐步打开心结后,法官又多次组织“背对背”协商,针对工程款数额、支付周期等争议点反复磋商,最终拟定分期付款方案。
“法官为了我的案子跑了好几趟,方案既保障了我的权益,也考虑到公司的难处,我愿意接受调解!”在2个法庭法官的见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第一期款项已按约履行。
至此,两起纠纷圆满化解,既避免当事人“两地奔波、重复举证”,又为企业纾解资金压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龙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