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台江法院:“理财专家”设局坑人百万投资实为填债骗局

发布时间:2025-05-12 11:05:44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孙玥

在追求财富增值的过程中,不少投资者以为把钱交给“理财专家”就能轻松收获高额回报,实现财富自由。然而,当“理财专家”心怀不轨,精心设下陷阱时,这所谓的财富之路瞬间就会变成破财之路。近日,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以投资理财为名骗取他人钱款来偿还债务的诈骗罪案件。

原来,被告人陈某在自己背负大额债务无力偿还的情况下,为保障其奢侈消费与偿还之前债务,多次找到被害人李先生,信誓旦旦地表示自己手头掌握着“稳赚不赔”的投资理财项目。同时,陈某利用其曾从事过投资理财业务的便利,通过虚构项目,将从别处获得的客户资料提供给李先生,以证明项目的真实性。在陈某的诱骗下,李先生陆续将资金交给陈某进行“投资”。然而,陈某却将上述资金多用于偿还个人债务、维持生活高档开销以及支付公司员工工资等,并未实际用于投资理财业务。截至案发前,陈某仍有人民币120万元未退还给李先生。

台江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利用长期从事投资理财项目中介身份之便,以及先前获取的客户信息,欺骗李先生让其产生了存在真实的投资项目、能够获利并及时收回钱款的错误认识,从而获得投资;陈某在向李先生索要出资款时已负债累累,且其公司一直在亏损,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根本不具备还款能力;陈某获得出资款后将钱用于维持生活高档开销、填补巨额债务、利息等,这些用途不可能产生收益,必然导致无法收回资金,说明其根本没有还钱的规划,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最终,法院认定被告人陈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责令被告人陈某向被害人李先生退赔损失。

法官表示,在商业活动中,投资合作双方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资金用途、监管方式等关键条款。一旦发现资金异常流动,应第一时间整理好合同、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相关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台江法院:孙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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