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背景下非法学专业商法课程思政教学改革

发布时间:2025-05-14 10:54:58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孙玥

新时代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使得商业活动方式和经营规则发生了深刻的变革,这对高校商法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大学生作为数字经济背景下商法领域的重要参与者和建设者,培养他们的商法素养至关重要。现阶段,高校非法学专业商法课程教学存在思政元素融入不足、教学内容滞后、教学方法单一等问题,亟待加强教学方法的创新研究。

一、数字经济对商法教育的影响

数字经济正在深刻地改变传统商业模式和法律关系,数字经济的发展对商法教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具体为:第一,数字经济催生了大量新型商业模式,随之而来的新型法律问题应当及时纳入商法教学过程中。第二,数字经济打破了传统商业模式的时空限制,使得商业范围全球化,这对高校商法教学提出了关注跨国商事法律问题教学的要求,并强调培养学生国际视野、全局思维。第三,数字技术如在线教学虚拟仿真等新手段、新平台的出现使得商法课程教学迎来新的机遇,借助先进技术学生可以更直观的了解复杂的商业法律问题,从而更深刻地理解专业知识。第四,数字经济具有跨界融合的特性,但数字经济背景下的商业发展需要从业人员具备创新能力,这就要求高校商法教育加强培养学生综合素质,提高学生创新意识和能力,为更好的就业做准备。

二、数字经济背景下商法课程思政教学的重要意义

首先,基于国家发展战略视角分析数字经济发展意义可知,数字经济已然成为推动新时代背景下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而推动数字经济持续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健全的数字经济法律体系的建设。在商法课程教学中融入思政元素,能够帮助学生深刻理解国家战略部署,了解各类法律法规及其背后的国家治理思路,进而树立服务国家、社会持续发展的责任意识,为持续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贡献。其次,数字经济时代下产生的新型法律关系(如算法透明义务、平台责任界定等)蕴含着深刻的伦理价值判断,在商法课程教学中融入思政教育,可以帮助学生建立正确的数字道德观,使其在今后的就业发展中坚持社会责任和坚守法律底线。数字经济蓬勃发展更容易萌发各类矛盾问题,如商业价值开发与数据隐私保护、社会公平和算法效率等,加强课堂上的思政教育,能够使学生在今后的岗位上做出更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性判断。

此外,作为中国学子,拥有民族自信心、文化自信心是使其立足于国际社会的底气。以数字经济为背景的国际竞争实际上是价值理念、规则体系的竞争,在商法课程中融入思政教育能够揭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优越性,从而增强学生文化自信、制度自信。最后,数字经济带来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以及劳动形态变革等新问题,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供了鲜活的素材,在商法课程中以案例教学法的方式融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知识,能够有效培养学生关注社会现实问题的职业素养,使其成为一名知行合一、德法兼修的高素质商科人才。

三、数字经济背景下非法学专业商法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的具体措施

(一)重构教学内容体系

重构商法课程思政教学内容体系是数字经济背景下将思政元素有机融入商法知识框架的首要任务,该过程能够形成专业性和思政育人功能兼具的教学模块。在具体的实施中,首先需要以数字经济发展新模式、新业态为切入点,在理论教学中嵌入“诚信、法治”等价值导向,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其次,要构建法律规范与社会责任相统一的教学内容,使学生在这部分内容教学中提升商业道德判断力。最后,开发数字化教学资源库,整合企业合规指引,涉网纠纷司法判例等实务素材,培养学生法治思维。只有系统性重构课程教学内容,才能使专业知识教学和价值引领同频共振,进而培养出综合素质强、职业道德感高的商法人才。

(二)将数字经济相关的新业态新模式及其法律规制纳入商法课程

商法教学需紧密结合行业发展新模式、新业态,并以此为依据将相关法律规制纳入课程教学环节,开方法有助于提高课程思政教学模式的实效性和时效性。具体措施包括:第一,系统梳理数字经济模式下的新兴产业模式,如共享经济、电商、区块链金融、短视频直播带货等,着重分析各个行业领域的法律风险和合规要求,对比传统法律法规存在的不足之处,探讨技术与法律的均衡发展。第二,针对各类热点问题,如平台反垄断、算法治理等,结合《民法典》、《公司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电子商务法》等现有法规剖析其中蕴含的价值导向,提升学生专业知识能力。

(三)采用互动性强的教学方法

互动性强、多元化的教学方法能够有效增强学生的体验感和课堂参与度,使学生在专业学习中自然形成商法职业价值观和法治意识。多元化、互动性强的教学方法包括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案例教学法、情境模拟教学法、实践指导法等,在丰富的教学举措中取得进步。首先,混合式教学法充分利用线上资源和线下面对面教学优势,构建课前自主学习、课堂小组讨论、课后项目实践一体化流程,引导学生利用网络资源学习电子合同、数字支付等基础法律知识,为课堂高效率教学做准备。基于课前预习,课堂上可以给学生预留更多的课堂讨论时间,让小组学生以角色扮演、辩论赛的方式讨论商法问题,帮助学生深入理解法律原则。其次,采用案例教学法时要注重选择与学生生活息息相关的典型性数字经济纠纷案例(如电商虚假宣传),引导学生从整体视角分析商业法律问题,为今后创业过程中的合规经营做有力铺垫。情景教学需要借助AR、VR技术,让学生在虚拟的三维商业场景感受企业可持续发展时坚守底线、守法经营的重要性。最后,实践教学是培养学生专业技能、综合素质的关键一环,学校可以和企业、有关执法部门制定合作协议,定期邀请法务人员、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走进课堂,或者带领学生走进行业,感受真实违法案件的法律后果和社会危害,让学生深刻理解坚守职业操守的重要意义。

(四)采用多元化的评价方式

学生学习效果是教学评价中最直接的指标,全面反映了课程思政教学目标的达成度。传统的单一考试评价模式已无法适应课程思政的要求,为保障教学效果,需要构建一个兼顾知识掌握、能力培养和价值引领的多元化评价体系。具体而言,应采用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式,确保评价过程的规范性。过程性评价(包括小组讨论时学生的表现、课堂回答问题的积极性、课堂作业完成情况等)至少要占总评价的30%,而实践作业作为评价过程的重头戏,应占据总比例40%,通过合规方案设计、案例分析报告等评估学生的学习成效。总结性评价(即期末的综合能力测试)应占据总评价的30%,系统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上要着重考查学生对商业活动中法律风险的识别能力、对数字经济道德准则问题的分析能力、法治意识等职业素养。评价主体包括学生、企业导师、任课教师,从行业实际需求角度评估学生的职业素养。基于多元化、系统性的评价方式,既能够反映学生对商法知识的掌握程度,又能够客观评估商法课程思政教学模式的实施效果,这有助于落实立德树人教育根本任务。

综上所述,数字经济背景下非法学专业商法课程思政教学改革是“大思政”理念下的重要路径和适应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基于教学目标的重新构建、教学内容的系统更新、教学方法的多元化应用、评价体系的完善建立,能够有效提升商法课程思政教学效果。实践证明,这种教学改革不仅有助于培养出适应新时代需求的、具备扎实商法知识与良好法治素养的高素质经管人才,也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持与智力保障。

(南昌工程学院经济贸易学院:李怡,研究方向:商法、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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