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动协作促治理,福建秀屿法院为湄洲岛生态保护按下“加速键”

发布时间:2025-05-14 10:54:54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孙玥

为牢固树立和践行“保护好湄洲岛”理念,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生态司法职能作用,加强生态司法联动协作保护,筑牢湄洲岛生态环境保护屏障,绘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动画卷。

湄洲岛,作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享誉中外的妈祖圣地,承载着千年人文底蕴,亦孕育着独特而珍贵的生态系统。2025年5月8日,海岛初夏的暖风与保护生态的热忱交相呼应,一场司法、行政、科研等多方力量深度融合的联动协作在此启幕。

“机制深化+联动协作”,织就生态屏障

在上级法院指导下,秀屿法院联合秀屿区检察院、北岸公安分局、海警湄洲工作站、湄洲岛农林水局、湄洲岛生态资源局等部门共同签署《湄洲岛自然保护司法合作框架协议》,并率先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设立“中国鲎产卵育幼核心示范区”。莆田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何文珍,湄洲岛党工委副书记陈志崇,集美大学翁朝红教授鲎科研团队,秀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翁奇任,共建单位代表等人共同揭牌。

本次《框架协议》的签订和核心示范区的设立标志着“刑事打击+公益诉讼+行政执法+生态修复”全链条治理模式正式推行,这既是建立健全司法联动协作机制、织密生态保护“一张网”的必要之举,也是最大限度提升生态司法效能、深化“生态+执行”协作模式,为湄洲岛生态环境修复、系统保护和生物多样性等注入新动能。

“此次在湄洲岛以‘司法+行政’协同保护模式设立中国鲎产卵育幼核心示范区,在全国尚属首例,非常有意义!”翁朝红教授介绍。

“科研赋能+生态修复”,重塑生命摇篮

西亭澳海湾,北倚天然屏障、南拥砂滩泥涂,潮汐间孕育着中国鲎繁衍的天然秘境。2025年4月,在集美大学翁朝红教授鲎科研团队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秀屿法院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多次深入湄洲岛进行实地考察,最终选定此地作为中国鲎幼苗增殖放流核心区。

活动现场,在集美大学水产学院关杰耀教授的指导下,与会领导、现场师生和岛民们小心翼翼地将承载着生态希望的幼苗顺着水流滑入潮间带,数百尾鲎苗躲进泥沙滩,在此安营扎寨。

“每一只鲎苗都是生态链的修复密码。”华侨大学李裕红教授介绍,“这片海域兼具中国鲎、红树林的生存条件,是比较难得的天然海域,此次增殖放流活动更有利于构建立体生态保护圈。”

中国鲎血液的免疫蛋白是医学科研的宝藏,其种群存续关乎潮间带生态平衡。此次增殖放流活动不仅是践行“谁破坏、谁修复”司法原则的具体实践,更是对异地异种生态修复模式的有益探索,通过司法智慧为亿年基因库按下了“重启键。”

“法治浸润+文化传承”,厚植生态自觉

在增殖放流现场,秀屿法院联合莆田中院、湄洲岛管委会、集美大学水产学院开展普法宣传,通过法规普及、以案释法、互问互答等方式,向湄洲第一中心小学师生与岛民们传递海洋保护理念,将现代法治理念、科研智慧、妈祖文化等有机融合。

学生小林认真翻阅手册后说道:“原来中国鲎的蓝色血液能检测细菌啊!”

岛民老陈感慨:“以前都觉得伏季休渔没啥大必要,现在才明白这是替子孙守住饭碗!”

近年来,秀屿法院不断探索“司法+生态+教育”普法模式,累计开展各类生态保护普法活动20余次,受众超1000人次,有效推动生态保护意识扎根人心。

从机制深化到科研赋能,从全民共治到文化传承,秀屿法院始终锚定湄洲岛生态保护主阵地,以司法笔触,勾勒出海洋经济与自然环境共生共荣的发展脉络。

下一步,秀屿法院将以此次共建活动为全新起点,按照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保护法相关规定,持续压实责任、密切协作,推动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形成合力,加强中国鲎栖息地保护生态修复项目监管评审工作,进一步织密扎牢生态环境保护网,助力湄洲岛实现天蓝、地绿、水清、滩净,为“和美海岛,共富湄洲”新画卷贡献司法力量。(秀屿法院:张静怡、杨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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