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房产被法院查封时,一般人都会依法履行法律义务,但却有这样一些被执行人,心存侥幸,妄想以虚假租赁合同干扰司法拍卖,结果执行变“执刑”。近日,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林坚办理了这样一起案件,经过层层抽丝剥茧,调查核实案件疑点,最终,一起案外人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利用虚假租约阻碍司法拍卖的案件事实浮出水面。
带租拍卖疑窦重重
2023年7月,林坚收到了江某寄来的申诉信,信中反映,2020年9月,江某通过司法拍卖平台拍得吴某甲名下的一处房屋,三年过去了,该房屋迟迟未能交付。
经了解,王某某、吴某甲夫妻二人将房产抵押贷款50万元,因未能及时偿还贷款,法院判决拍卖房产。2020年7月,法院对该房产启动法拍程序,买受人江某通过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以最高价424960元竞得拍卖标的物。吴某甲却以房屋存在租赁为由,拒不腾房。案涉房产在抵押前有租赁,租赁期限十五年,且承租人吴某乙已一次性付清十年租金30万元,凭借职业敏感性,林坚顿时觉得该案疑窦重重,不合理的表象下可能存在虚假租赁。
全面审查寻求真相
受理案件后,林坚第一时间启动调查核实程序,调取法院的执行卷宗,根据吴某甲和吴某乙的姓名、年龄等身份信息初步判断,二人可能存在亲戚关系。随后到公安机关查询户籍信息证实了吴某甲和吴某乙系堂兄弟,同时,查明吴某乙家住龙岩市永定区,没有发现其有在永安生活的轨迹。
2023年8月,林坚带着助理实地走访案涉房产及所在社区,向社区工作人员及案涉房屋的实际承租人制作调查笔录,调取承租人微信转账记录、银行存款明细等书证,证实了吴某甲将案涉房产一楼出租给他人开麻将馆并由其收取租金。随后,他们前往龙岩询问吴某乙,经耐心开导。吴某乙陈述,2014年以来,其长期居住在老家,未支付过十年租金30万元,亦未实际占用案涉房产,案涉房产一直由吴某甲管理和使用,案涉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为2018年10月,其按堂弟吴某甲的要求二人共同将时间倒签至2014年3月。
刺破虚假租赁“画皮”
在充分调查取证的前提下,林坚依法对吴某甲进行询问,面对扎实的证据吴某甲很快就放弃抵抗,承认了其为逃避执行,与吴某乙采取倒签合同时间的方法签订虚假租赁协议并提交法院,致使案涉房产第一次拍卖流拍,吴某甲长期占用案涉房屋的目的得以实现。至此,案件真相水落石出。
2024年3月,永安市检察院向永安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指出吴某甲提供虚假租赁协议妨碍执行,建议法院责令吴某甲将案涉房产交付买受人江某,保障江某的合法权益。法院责令吴某甲迁出案涉房产并与买受人江某办理交接手续,江某来电对林坚表达感谢。同年4月,针对永安某银行对案涉房屋在拍卖中出现的异常租赁情形未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永安市检察院向该行发出社会综合治理检察建议,建议深入分析原因,加强内部管理,提升防范虚假诉讼能力。同时,将吴某甲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吴某甲被判处拘役四个月。
民行监督无小案,案案连民心。“作为一名基层民行检察官,我深知自己从事的工作是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联系最紧密、最全面、最充分的一项工作,因此不敢有丝毫的懈怠,认真对待每一位申诉人、每一份来访来信,只有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秉持为民初心进行调查核实,才能坚定信念、锻造极致,才能高质效的办好每一个案件,才能让群众看得到感受得到接触得到法律的公正和人性的温暖。”林坚如是说。(永安市检察院:蒋烨)